督促履职:不让刑事判决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避风港
发布时间:2017/01/10 09:43:21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站   编辑:黄涛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在案件线索巡查中发现,因在早餐汤料中掺入罂粟壳而被该院公诉部门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唐某某、周某某等人,因犯罪行为轻微均被该县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陈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事先也没有被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惩处,案件的处理对个人和社会均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和震摄作用,同类型犯罪数量仍在持续增加。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防止获罪的人不受行政处罚,未获罪的人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执法怪象,东安县检察院民行科向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对陈某某等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全县所有的早餐店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与司法机关建立刑事案件衔接机制,及时掌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材料,做好判后行政处罚和跟踪监督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绝不让刑事判决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避风港。目前,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陈某某等三人作出了罚款和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其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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