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元:食用菌电商化产业综合项目未批先建惹民议
发布时间:2016/12/07 11:54:06   来源:中国网   作者:吴春平   编辑:黄锐

  近日,本社接读者投诉,来信称:浙江省庆元县食用菌电商化产业综合项目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经建好三层,却不见主管部门监管,希望媒体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制止违法施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月1日,记者来到位于浙江省庆元县五都村“香菇小镇”,村中央的一幢已经建了三层的建筑正在紧张的施工,而建筑物的前后数幢楼房也正在进行基础建设。为了解项目的施工许可情况,记者找到了工程项目部,却只见项目部大门紧闭,不见任何管理人员。随后记者询问了正在施工的工人,工人告诉记者,并不知道管理人员身在何处。

  既然施工现场找不到管理人员,记者来到了庆元县住房和建设局,找到刘祖成局长希望了解食用菌电商化产业综合项目施工许可情况。

  刘祖成局长告诉记者:“没有庆元县宣传部的同意,我不能接受你的采访。”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需充分尊重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信息,不得对业已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那么为何记者在庆元住建局的采访会受到阻扰?随后记者来到庆元县委宣传部,宣传部负责人称:记者的合法采访并不需要地方宣传部的同意,除涉及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外,政府公职人员有义务接受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的采访和调查。

  记者再次来到庆元县住建局,住建局总工程师告诉记者:庆元食用菌电商化产业综合项目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

  依据《中环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而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既然有法律明确规定,庆元食用菌电商化产业综合项目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大兴土木,项目建设了三层还无人监管,住建局的职责何在?本社将进一步深入调查采访。记者:吴春平

  http://invest.china/quyu/2016/csgcha_1207/95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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