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法院:切实规范“终本
发布时间:2016/09/20 21:46:28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李春林、谢中华   编辑:黄锐

  (通迅员 李春林、谢中华)为切实避免执行法官一味追求执行结案率,对任一执行难案随意下达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而“忽悠”申请执行人的现象,今年来祁阳法院通过“三个到位”,全面规范“终结本次执行”。上半年,该院仅依法下达终结本次执行裁定56件,同比减少35.2%,恢复执行51件,执行到位标的23.67万元,有力维护了执行权利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财产调查措施到位。该院规定任一执行案件必须按要求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其一必须按常规执行方法到银行、证券等部门查、冻、扣被执行人账户资金。其二必须扩大走访调查对象,除走访调查被执行人夫妻、子女外,还应当走访调查被执行人居所地村组、社区以及近亲属,最大范围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同时规定有且仅有履行这些调查措施,查实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能依法按程序下达“终结本次执行”裁定。通过深入财产调查,该院还依法纠正了31起执行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的失误。

  强制执行措施到位。着重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录入失信“黑名单”,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又虚构事实谎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实施罚款、拘留,对被执行人采取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措施的,依照反规避执行相关政策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责任,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依法告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宣教措施到位。规范重本执行,关键在于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执行义务,特别是在有能力履行义务时不规避执行,为此该院加强了法律宣教措施。做到有效利用被执行人所在基层组织的村(居委会)干部、镇干部对其言传身教法律的作用,重点利用被执行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宣传促教的作用,充分发挥执行法官执行现场法律宣教的威慑作用,多管齐下,力促被执行人讲诚信不耍赖,配合法院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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