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法院民商审判具体解决“三大难题”
发布时间:2016/05/12 16:35:00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李春林 谢中华   编辑:黄锐

  华声在线永州5月12日讯(通讯员 李春林 谢中华)一是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祁阳县是一个人口超百万的大县,法院同样也是一个民事审判工作十分繁重的法院。过去几年,祁阳法院年均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在1200件以上,但民事审判工作主要集中在民一民二两个核心庭室,人少案多,矛盾突出,办案警力跟不上,办案质量也大打折扣。为解决这一问题,2009年开始,祁阳法院开始实行大民事审判改革,将原来的审判监督庭更名为民三庭,林业庭更名为民四庭,浯溪法庭更名为民五庭,并同原有的民一、民二庭同步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五个庭室由立案庭统一受案轮候分案办理,这样科学解决了案多人少的固有矛盾,也有力提高了民事审判质效。

  二是解决专门领域突出难题。根据以往的民事审判经验,祁阳法院辖区近几年交通肇事纠纷、金融纠纷以及婚姻纠纷三大类不仅案多而且矛盾复杂,也是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一大因素。为此,该院于2009年在全市率先与县交警大队成立专门的交通事故处理“三调联动”办公室,2010年在县信用联社挂牌成立驻信用社金融审判合议庭,2012年在民政局挂牌成立驻民政局婚姻纠纷处理合议庭。以专门的合议庭审理专门领域的民事案件,从而得以解决专门领域的突出问题。实践证明,祁阳法院这三大块的民事案件调撤率一直维持在80%以上,这样的审判方式软化了矛盾纠纷,增加了社会和谐,具有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是解决司法绩效难问题。司法绩效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历年来,祁阳法院民事审判各部门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中切实提升。其一狠抓调解工作,以中院熊院长“三调联动”工作联系点黎家坪法庭为模板,不断在全院各审判部门推广“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同时在审判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不断主动协调好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基层“四大家”的关系,争取他们的调解对接,做好诉讼与非诉讼调解支持,构建全网络的调解体系,化解纠纷,平息矛盾,力求每一起案件事了案结。其二狠抓司法绩效管理。一方面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每月一评查,每季一排名,同时评查结果与民事审判人员奖惩待遇相挂钩,案件质量好,奖励高提拔重用受亲睐。这一举措大大调动了民事审判人员想法设法提高司法绩效的积极性。一方面严抓司法绩效管理。充分利用数字法院软件的功能,强化立案、审限、文书审核签发、裁判、执行等审判流程管理。制定民事审判工作规则及案件绩效考核方案,从个案具体问题入手,努力提升司法绩效,以好的案件质量确保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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