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法院:学雷锋 从立案做起
发布时间:2016/09/18 16:35:00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龙云松 李春林   编辑:黄涛

  华声在线永州9月17日讯(通讯员 龙云松 李春林) 今年来,祁阳法院打破以往年中抓结案、年尾不立案的做法,严格落实最高院均衡立案的司法规定,同时强调诉前调解、立案审查、科学分案、立审沟通的四项基本原则,做足做细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当事人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1-2月各类案件立案471件,诉前调结案件63件,立案案由正确率为100%,分案管辖正确率为100%,诉讼费收缴正确率为100%。同时,该院在今年3月全县“学雷锋、比服务”63家行政事业窗口单位大比武中,多次赢得县委政府的通报表扬。

  诉前调解。一是首问调解,当事人在立案窗口询问时,任一立案工作人员均向当事人依法调解,并对首问接待负责。二是立案人员调解。立案人员通过审查,符合案件立案条件的,立即调解,特别是向当事人依法分析处理矛盾的最佳途径和有效办法,避免当事人意气用事打官司,伤了感情费了钱。三是立案庭长调解。立案人员在报送庭长签发案件立案时,庭长即并同首问人、立案人三人共同作当事人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当事人双方能和解纠纷,息纷止争。

  立案审查。一方面不仅仅就案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诉状、证据、当事人信息等材料,避免当事人造成诉累。另一方面通过审查发现问题症结,打开当事人对问题处理的真实想法,寻找调解线机。再就是通过依法审查,杜绝假案,打击不法分子借诉讼立案解决赌债、毒债或骗取国家、单位组织、公民的公私财产行为,切实将维护被侵害对象的合法权益工作前移。

  科学分案。一是根据案由、案件标的、当事人管辖住址等等,科学分配案件到具体庭室。二是根据案件具体案情、当事人诉求等情况,对接好专门司法服务单位。该院现设立金融联络服务小组、民政联络服务小组、交通联络服务小组等,专门对接三类案件的司法服务,以特色服务,公正高效办好此领域的各种纠纷。三是非特殊案件,一律按照案号顺序分案到审判人员,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立案沟通。一是立案庭主动向承办庭室详细汇报本案立案案情,让承办单位、承办人员提前了解案件详情和诉前调解情况,为下一步调解和裁判打好基础。二是立案庭主动回访承办庭室。回访包括立案分案的正确性,当事人诉前调解成效、立案衔接是否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等等,以此促进立案工作更科学合理高效。三是立案庭主动回访当事人。回访包括庭前回访,询问当事人是否已收到相关法律文书,重复提醒当事人诉讼须知的事项等;庭后回访,联动承办法官作开庭后的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解结纠纷;案后回访,回访当事人案后的想法,是否存在诉讼后现实困难,以便真实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避免信访事件发生,也有利于通过回访,联动民政等政府部门解决当事人现实困难,让当事人在具体个案中感觉司法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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