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乡村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6/10/24 11:36:13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陶真   编辑:黄锐

  本网讯(零陵区教育局 陶真)日前,零陵区公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力争到2017年,全区乡村学校教师来源保障有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明显提升,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细则》规定将加强新进教师招聘管理,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到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成为该区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和乡村教师的主力军;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鼓励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到需要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对于脱产学习提高学历的教师,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回乡村学校工作的,学习期间发相当于基础工资70%的生活费。

  《细则》重点提出“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特岗教师参照执行),乡镇学校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农村类别学校教师补贴,并将农村类别学校教师补贴逐步提高到三类学校500元/月,四类学校1000元/月的标准;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班主任津贴,将班主任工作计算工作量,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确保班主任津贴2016年起提高到300元/月,2018年起提高到500元/月;提高农村中小学校长津贴,从2016年起,由原来的15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加强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未来三年,力争新建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房1380套;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每两年对乡村教师进行免费身体健康检查,帮助解决包括大龄未婚乡村教师婚姻难等问题,重点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


永州要闻

湖南新闻

区县风采

永州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