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善”字
发布时间:2016/10/08 16:45:45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李春林 罗菊香   编辑:黄锐

  [勤政为民续新篇]

  祁阳县人民法院系列报道之三十六

  华声在线10月7日讯(特约通讯员 李春林 罗菊香)偶尔翻阅某期《演讲与口才》,看到里面讲了一个故事,让我很受启迪。故事说,从前,明朝的宰相吕文懿刚刚辞掉宰相的官位,回到家乡来,因为他做官公正洁廉,人们都敬佩他,就像是群山拱卫着泰山,众星环绕着北斗星一样,把他奉为圣人。

  可是,独独有一个小青年,喝了点酒,居然跑到吕文懿家门口来骂他。吕文懿家的仆人很生气,有人想把他抓起来,打一顿;更有人想把他小青年送官府治罪。吕文懿阻止了,他说:“何必与喝醉酒的人一般见识呢?”关上门,任由他继续骂。后来,那个小青年在家乡更加横行,过了几年,犯了死罪。吕文懿这时后悔地说:“那时候,只要我稍稍地与他计较,把他送官惩治一下,就可以小惩而大诫;当时只想着自己要宽厚,没想到助他养成了大恶,反倒害了他。”

  其实,我们法官,特别是民事法官,也经常会接触一些存在或这或那问题的当事人,或说当事人在纠纷中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一些法官为追求调解率,甘当“和”事佬,只要当事人能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就算了事,从不依法指出当事人存在的过错,从不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生怕惹怒当事人调不成案子。就这样迁就着当事人的过错,最后导致有过错的当事人理直气壮的打了场官司,并言词凿凿:法官也奈何不了我!这样的当事人不仅没有从一场诉讼中受到教育,反而助长其有错误的威风,甚至酿成当事人像上述故事一样,错误越犯越大,走上一条不归路。这样的法官可谓做了善事害了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样的法官越少越好。

  子贡曾经问孔子,有没有一种品质可以终身去实行,孔子告诉他是“恕”,为什么在这儿,“恕”却害了人呢?可见,宽恕并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谁的善行。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对亲人、同事一味地迁就和容忍,这样做或许能维持一时的和谐,在面子上过得去,但最终结果必定会害了对方,失去和对方的感情。

  相反,如果站在公正的立场,严格要求对方,可能会产生一时的误会,但最终却能赢得对方的理解与尊重。因此,如果宽恕对方能让人从此改过自新,宽恕就是善的;反过来,如果使对方得寸进尺,一步一步走上不归之路,则无异于推波助澜,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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