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司法局抓规范强队伍
发布时间:2016/09/04 19:43:07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黄锦先   编辑:黄涛

  近年来,双牌县司法局规范组织队伍,狠抓队伍建设,彰显职能作用,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调解队伍配齐、人员管理规范、工作考核完善、培训提质到位”的良好格局,促进了双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形成全网络覆盖。纵向方面:在县级成立了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而在组级则设立了纠纷信息员。横向方面: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劳动争议、食品安全、药品监督、房屋产权、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部门和行业,建立了专门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县属中小学、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驻双国有企业、县属国有企业、较大以上私营企业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是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建立高素质队伍。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工作,拓宽人民调解员选任渠道,把一大批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且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了一支专职调解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从调解员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业务培训、持证换证、登记备案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全县所有的人民调解员实行任前培训,培训合格的颁发人民调解员证,持证上岗。同时规定,人民调解员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四是健全奖惩机制,实行年度工作考核和卷宗奖励制度。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该县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并制定了人民调解卷宗奖励办法。

  五是强化人民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对新推选(聘任)的人民调解员实行上岗培训外,对已经取得人民调解员资格的人民调解员实行年度培训制度,并分别由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组织培训。县司法局负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乡镇(街道)负责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黄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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