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人民法院系列报道之六 祁阳法院刑事审判注重预防青少年犯罪成效好
发布时间:2016/08/23 19:03:50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李春林)   编辑:黄锐

[勤政为民续新篇]

祁阳县人民法院系列报道之六:

  祁阳法院刑事审判注重预防青少年犯罪成效好

  华声在线8月21日讯(特约通讯员 李春林)今年来,祁阳法院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面加强少年犯刑事审判工作,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坚持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审结了一大批青少年犯罪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犯罪审理和未犯罪矫治预防

  据介绍,祁阳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预防工作。为更好地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该院抽调具有丰富青少年犯罪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预防工作。该院刑事审判法官组成了以庭长为首的社区矫正回访团,定期对被判缓刑犯的青少年罪犯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及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大大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注重审前和庭审教育。审理每件未成年犯罪案件前,都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缩短法官同未成年犯的心理距离,使未成年被告人能正确面对庭审,接受审判。注重在庭审前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找准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对症下药,使未成年犯真正能够以此为戒,洗新革面,重新做人。在提审讯问未成年人犯时,注意讯问方式或讯问语言,消除他们的恐惧或戒备心理。协调好控、辩关系,使被告人在辩论中分清是非,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以及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后果,以唤起其良知,唤起其悔改意识。再适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告人审判方式

  据了解,祁阳法院在积极探索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方式上收效显著。目前,该法院对青少年被告人实行非公开式审判,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审理场所分开。采用温馨式方法审理的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告人都能当庭认罪服法,受到公诉机关和被告人亲属的好评。还特邀了学校、妇联等有关部门具有丰富少年工作经验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让他们与法院一道在审判的庭前、庭中、庭后等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以便更有效地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还尝试采取圆桌方式进行审判,消除青少年犯罪人对庭审气氛及法官的恐惧。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处罚原则

  祁阳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被告人严格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该院一直把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上,目的是使他们早日平稳回归社会,重新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兼顾保护社会利益和犯罪少年的利益,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罪犯,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多适用缓刑。同时,在具体审判中,严格按照刑法规定,准确适用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把握好处罚尺度,做到罚当其罪,兼顾刑罚的惩罚和教育功能。

  加强预防经验交流并形成刑事庭长互访制度

  祁阳法院非常注重加强与兄弟法院关于青少年犯罪预防经验的交流,并形成刑事庭长互访制度。去年以来,该法院多次主动到省内外法院取经,及时将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吸收转化,同时结合本县的实际加以改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大力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去年以来,县法院共向中小学派出法制副校长3人,上法制课2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3000多人。


永州要闻

湖南新闻

区县风采

永州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