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商城”网络传销在新田被起诉 涉案金额6.6亿元
发布时间:2016/08/22 11:12:40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刘健

  明知传销违法,却以打造“4G商城”为名,行传销之实,通过互联网吸纳会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到半年时间就发展成一个拥有会员6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的特大网络传销组织。虽然作案手法颇具迷惑性,但最终难逃被查处的命运。近日,该团伙孙立春等19名骨干人员被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孙立春原为个体工商户。2014年11月,大学肄业的孙立春伙同他人成立河南精彩在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沃加油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打造“4G商城”为名,建立“4G商城”传销网站,编造“4G商城”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下属单位进行虚假宣传。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联通公司手机及手机卡套餐或者是科林达菊珍饮品及股权农业套餐为由,缴纳会费成为“4G商城”注册会员,用发展会员提成为诱饵,通过人头抽成、层级奖励、晋升职务等方式,要求会员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为加快该传销组织的扩张,诱惑更多的人加入“4G商城”,孙立春等人多次在郑州、厦门、成都、淮安、西安、深圳、广西、湖南等省市召集人员进行聚会、拓展市场,发展会员,开展活动。短短半年间,该传销组织发展会员遍及广东、广西、湖南等14个省22个地区,发展会员6.6万人,会员们缴纳的会费也像滚雪球一样,源源不断地流入传销组织账号,总涉案金额高达6.6亿元。

  2015年5月,新田县公安局民警将孙立春等人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孙立春等19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中孙立春等19名被告人的行为系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上述1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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