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杨裕兴遭打砸抢 警方称不立案
发布时间:2016/07/29 10:01:05   来源:人民铁道网   编辑:刘健

  核心提示:7月25日,正午,站在车水马龙的湖南省衡阳市人民路一十字路口,67岁的衡阳市面神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面神餐饮)法定代表人王淑英,指着一栋被围挡阻隔,写有“杨裕兴”三字招牌的门面,不无愤慨道,“就是这个门面,以前是我们在开着,6月份开始,张春就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连续7次抢劫店内的营业额,后来更是把店给直接关了,如今他把我们以前的店砸了个稀巴烂,自己重新在搞装修。我们前后报警六七次,始终没有得到警方的处理。”

  张春,53岁,系面神餐饮股东。其实,他还有一重身份,就是衡阳市政协委员。

  作为衡阳市一家百年老店,有着中华老字号头衔的“杨裕兴”面馆的股东,他为何要运用如此激烈,且明显不合法定程序,亦背离人情的方式,强行抢走一家正常营业的餐饮企业营业额,并多次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进而升级为殴打其他股东,强行关闭并拆毁店面?

  上述举动,令人匪夷所思。

  而面神餐饮所在辖区的人民路派出所负责人,对报案人声称的“案件未得到妥善处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在出警调查核实基础上,初步认定双方为经济纠纷,遂不予立案。”

  这到底是一起引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还是真的仅仅是“经济纠纷”,新湘报展开了详细调查。

  面神餐饮董事长:“选错了股东!”

  说起餐饮行业的“杨裕兴”,湖湘人士大抵都不陌生。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早在19世纪末期就诞生于湖南长沙的“餐饮老店”,在湖南衡阳还有一家“家族式的传承”。

  “面神-杨裕兴这个百年老店,是我曾爷爷传下来的,到我这里,已传了四代。”7月22日,面神餐饮董事长杨昕开门见山地向新湘报介绍自家店铺的由来历史。

  因为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百年老店”,杨昕在得悉位于衡阳市人民路的店面被打砸抢后,很是愤怒。

  “我真的没想到,几年前不小心引进一个股东,竟把这个中华老字号企业祸害到不得不关门停业的状态,这是我们家开杨裕兴百年来,从未遇到过的事。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站出来维护好这个百年老店的声誉。”

  据杨昕介绍,2011年年底,为扩大面神餐饮的经营规模,公司引进了股东张春,其以120万资金投入获得公司30%的股权,且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每年按照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分红。后来,张春又以400万资金投入获得湖南杨裕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裕兴实业)25%的股份,杨裕兴实业董事长同为杨昕。

  “当时的120万,也只到位100万,此后数年的分红大约65万左右,都是如约分发。”杨昕如是回忆。

  然而,就在面神餐饮引进张春为股东前后,杨昕杨裕兴实业所租来的一个三层楼门面转租给张春,租期9年。

  据面神餐饮在一份名为《张春等人暴力抢劫公司欠款及侵占公司财物案材料》中显示,张春租赁三层门面后并未进行经营,只用来高价转租。自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这处三层门面一直未有动静。

  后来,张春就游说杨昕将其反租下来,经营面神杨裕兴店面。在这种情况下,杨昕最终同意将数百米开外的一家面神杨裕兴门店搬迁至此经营。同年4月,张春将门面的三楼转租给一家宾馆经营,而二楼一直没有转租出去。

  2013年8月,改处门面的二楼因为涉及到产权纠纷,被法院冻结拍卖,张春也因此停缴2楼房租。

  “可是就从这开始,他竟以损失为名,找我索要2楼的门面损失,并要我赔偿。”杨昕解释道,“再加之后来他女儿进入面神餐饮做财务工作,因为和员工关系紧张,我们的关系也渐渐紧张起来。”

  双方的矛盾在不断积累、激化之下,终于在2014年5月,引发一场张春女儿纠集社会人员将公司员工全部赶走,关闭店面4日之久的事件,当时也被当地的媒体予以报道。

  “我觉得这样不行,损害了我们面神杨裕兴百多年的好名声。”杨昕直言不讳道,“影响太恶劣了,当时就希望尽早让张春退股,解除股东关系。”

  在杨昕提出以“1000万买断张春当初520万获得面神餐饮30%的股份,及杨裕兴实业25%的股份”后,张春提出先开门继续经营,进行清产核资来赔付。

  然而,经过杨春所请的会计事务所长达2年的的清产核资后,双方始终未就如何退股达成一致。

  矛盾升级:强夺营业款,关闭店面

  时间一晃,到了2016年6月1日,当日中午14时许,有张春手下的张光荣、张文、张自明同其他4名社会人员闯入面神杨裕兴店的营业收银台,自称为店面股东,以谩骂、威胁的方式要营业员交出营业款,同时威胁出纳打开保险柜,拿出前一天营业款。

  新湘报也从获得的多份监控视频资料中看到,类似情形从6月1日持续到6月8日,先后多达15次,其中一些画面更显示,这些自称股东的人士与店内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并导致一位老人受伤倒地。

  “那个受伤的老人就是我父亲,后来医院也检查过构成轻微伤。”杨昕回忆说,“实在没有想到他会用这种不合法的,暴力手段来扰乱店面的正常营业,在他心中根本就不在乎面神杨裕兴百年的声誉。”

  据面神餐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回忆,店里先后报警多次,但警方每次出警后都“不了了之”,甚至当地派出所还称“你不能报警”。

  6月8日下午,这一伙自称股东的社会人士赶走店内所有员工和顾客后,将面神杨裕兴这家百年老店强行锁门关闭。

  随后的7月11日,张春及其属下相关人士更是到面神杨裕兴店内进行打砸,造成数十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还对店内的原有装修进行强拆,重新租赁、装修。

  “这期间,他们总共抢走现金61527元,还抢走保险柜和重要票据若干。”杨昕回忆道,“我事后也咨询过律师,他们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可我不理解,为何我们报了那么多次警,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了,却得不到保护,事情也没立案,没得到处理?”

  据新湘报了解,在我国的《公司法》中有明文规定,公司的财产权是独立的,任何人,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经理均不得侵占。

  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获取私利,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当地警方:系“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在面神餐饮的一份“投诉材料”中,他们这样表达自己的主张,希望“依法追究张春一伙暴力抢劫及破坏公司财务的法律责任”,同时恳请“公安机关积极作为,重拳出击打掉张春一伙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还经营者一个安定的生产经营环境,真正做到保一方平安。”

  对于面神餐饮负责人质疑当地警方“为何不立案,不处理”等“涉嫌不作为”的情况。日前,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件事情有所了解,但不是很清楚,已形成了一份材料作为回应”。

  在这份名为《关于“杨裕兴面馆”网上舆情情况调查回复》中,记者注意到,石鼓公安分局在“面神杨裕兴案”后做了两部分工作。

  其一,及时固定证据,控制事态发展。其中称“在依法调查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并针对该起警情的调查取证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且“为了防止事态扩大”,人民路派出所一直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协助调查、协助处理纠纷。

  “但这双方都一直未到所里来当面协商调解。”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熊利水称,“我们警方做到了我们该做的事,每次报警出警了,也及时制止和协调,可双方当事人都不积极配合,我们也没有办法。”

  对于熊利水的说辞,杨昕予以了驳斥,其称,“就有一次他打电话我在开车,没接到电话”,并表示自己随后去了人民路派出所,但“熊所长当着我的面给张春打电话,叫他来派出所,但对方拒绝了。”

  而对于杨昕认为警方“不立案”的说辞,在石鼓区公安分局提供的材料中也有所解释,其在“依法对事件定性”中称“分局法制大队、人民路派出所在领导组织下,专门研究案情,经过讨论研究,初步认定该事件为经济纠纷。7月20日分局将相关材料送至市局法制支队,支队暂未给出答复。”

  同时,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熊利水在接受新湘报采访时表示,“不予立案的原因就是我们在出警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为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他同时指出认定为经济纠纷的依据主要有“双方的股份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一家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

  对于警方的这种回应,面神餐饮负责人杨昕表示“难以接受”,称“张春明明到了店里强行夺走公司的营业款,还打伤了人,事后又关闭公司,打砸公司财务,这怎么还能叫经济纠纷?”

  而杨昕所请的专业律师对此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无论是张春此前指使张光荣、张文、张自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先后15次对一家正常营业的公司门店保管营业款的员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抢走营业款 6万余元,还有以后的强行赶走店员、关闭店面,更打砸公司营业设备等行为,都涉嫌构成抢劫罪、破坏公司财务罪。”

  “其实,我们后面也正在调查张春关闭了店面后,又重新打开店门,将原有设备、装修破坏,是否构成破坏公司财物罪。”衡阳市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熊利水,最终如是表示。

  新湘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文/首席记者 赵雪浩)

  被打砸抢的“面神杨裕兴”店已经换了门头。

  面神餐饮公司的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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