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安审计发现金马村财务乱象 责任人未追责
发布时间:2016/07/11 14:25:04   来源:中国网   作者:郭玲   编辑:黄锐

  浙江省临安市农经审计总站对锦城街道金马村经济合作社2011年度至2013年度财务收支、土地征收补偿款收取及已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村财务存在管理漏洞及基层权力监管缺失等问题。两年多来,尽管部分村民不间断向该市相关部门和锦城街道办事处反映,截止目前,未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一份审计报告 揭开财务黑幕

  2014年2月11日,浙江省临安市农经审计总站对锦城街道金马村经济合作社2011年度至2013年度财务收支、土地征收补偿款收取及已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多头开设银行账户.2012年2月27日,银行存款收入3148165.92元至审计时止尚未入账,致使2013年12月31日年末账余额-1255709.98元;抵库现金209013.90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村社集体资金出借程序不到位,手续不规范,部分出借款未签合同,无出借期限,未收回出借款达570万元,其中逾期出借款170万元。尤其在对村社出借资金情况的审核过程中,发现村社2011年至2013年累计对外出借资金6笔,金额35000000元,应收利息3113667元。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已收回成本29300000元,已收利息2315334元,未收回本金5700000元,未收回利息798333元。其中锦北街道办尚欠本金4000000元,尚欠利息480000元;中意公司尚欠本金1700000元,尚欠利息318333元。

  二是土地征用补偿款收取依据不完整充分;调整补偿款分配标准未经代表大会表决决定。经审核发现,村社2011年至2013年累计合同应收工业园区等4家征地单位征地补偿款48673645.40元,已收59014065.70元。已分配45037511.22元,其中农户、组分配39032573.72元;村社提留6004937.50元。待分配13976554.48元,其中长西线-514262.60元,51号协议地块-574840元,工业园区2209223.08元,城防公司(天外)12856434元。

  三是重大项目工程结账付款方式与合同条款不一致,与村社财务管理制度第6条不一致,部分项目施工方未按合同规定开具正式发票;合作开发项目预付土石方工程款未附协议中标施工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财务问题 只是冰山一角

  据金马村村民称,自柴海良担任村主任以来,村财务账目从未公开过,在村民多次强烈要求和举报下,当地政府才委托临安市农经审计总站对村社财务进行审计。并且,《审计报告》出来以后,不准村民查看,村民怀疑此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问题,还只是表面问题。

  一是临安市纪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临农办(2012)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严禁多头开户”,而村主任柴海良却多头开户,其此举目的耐人寻味。

  二是经审计,发现有11万元的集体资金置换成“超市卡”的代金券,表面上看来,是村主任柴海良用于村干部到临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去争取资金的开支。但是,深入思考就会发现,所说的“争取资金”并未解释资金的性质,数额及来源问题,这些都是未知数,而且在财务账目中也没有记录。更令村民疑惑的是,这11万元超市卡明明是集体资金置换而来的,却只发现一张11万元超市卡的单据,并没有公开“双向”的明细账。

  三是至今为止,村里重大工程项目14个,涉及金额近20000000元。这些工程动工时,大部分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招标,也没有工程施工的正式中标合同和竣工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更甚至,工程在结款和付款时,没有正式税务发票。这些工程付款结账的具体情况,至今未明。

  四是在《审计报告》中,“公墓山工程支出”类第3款“道路硬化工程款”,在2011年支出36042.50元;2012年支出320143.00元,此外,2012年,支出“道路填方工程款”98227.70元。但据实地考察,“道路硬化工程”根本不存在,更不存在“道路填方工程”,可见,合计454413.20元的经费支出,它的去处,值得怀疑。

  五是在《审计报告》中发现,金马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补偿款地出情况有进一步深层次问题。在报告中看到,农户青苗兑现奖励款92700.00元,领取人钟煜亮;农户青苗兑现奖励款551099.00元,领取人吴强;各农户青苗补助款155525.00元,领取人顾永根。这些从表面上看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深挖下去,却发现两个致命的问题。一是据钟煜亮和顾永根说,他们并没有领取这款资金;二是在金马村村民中根本没有吴强此人。

  六是2009年,临安市政府提出各地的低产田改造项目,我们村由政府部门拨款人民币1680000元,但在项目改造中仅支出50万元左右,剩下项目经费没有公布明细账目,更不知去处。

  财务问题 牵出干部房屋违建

  据调查,除了村里财务多漏洞,金马村村主任柴海良一户多宅问题。柴海良全家6口,利用其职务之便,虚假立户。2003年,将父、母、妻、妹及自己拆立成5户,获得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私房5幢的审批。柴海良共有建5栋房屋,其妻竺芳珍与其母郑根炎拥有两处建筑,其妹柴海月和其父柴水炳共有两处建筑。村民举报后,经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查明,2013年12月4日,该局发出了《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事项处理告知书》。

  针对柴海良占地建房行为,2014年9月25日,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竺芳珍(柴海良妻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土资执罚字[2014]第082号),期限三个月,要求拆除房屋。柴海良对处罚决定不服,诉讼法院,结果败诉。之后,他只拆除未批先建、非法占地204.6平方米,其余3栋违建未被拆除。

  2016年3月,锦北街道派出拆违队二十多人到柴海良违建处,拟将围墙拆除。金马村村委会主任柴海良组织到4个村两委委员,还有一些亲戚朋友共10余人阻拦拆违队,导致围墙拆除中止。2016年5月中旬,临安市“三改一拆”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城管局及锦北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核实,并将柴海良违建一事确定下来,并要求锦北街道处理。但是到7月10日为止,柴海良其妻竺芳珍与其母郑根炎拥有两处房屋以及其妹柴海月一处房屋没有拆除,村民要求政府部门及时处理并公布结果。

  图中右侧为柴海良母亲郑根炎和妻子竺芳珍的违法建筑

  编者的话:浙江省临安市通过审计后发现金马村土地和财务存在诸多漏洞和严重问题,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单位会计工作责任的主体。金马村主任为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早在两年前,尽管部分村民不间断向临安市相关部门和锦城街道办事处反映,但无济于事。

  6月8日上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视频会议。据该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整治期间,对清理不彻底、瞒报漏报、未列入清单的违法用地,查证属实或曝光发现的,将严肃追究国土资源部门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将对土地违法案件集中公开执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公开通报曝光。因此,临安市委、市政府要领会浙江省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视频会议精神,严查金马村土地和财务问题背后存在的违法、违规和违纪案件,对侵占或挪用集体资金和资产的村干部,要责令如数退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决不姑息迁就。(郭 玲)

  http://invest.china/html/2016/difangtouzi_0711/57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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