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基本农田上未批先建盖起市场 地方政府为何集体失声
发布时间:2016/07/04 14:21:11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商务新闻网   编辑:李闻

  最近,有群众以山西晋城城区郜匠村村民的名义向多家媒体反映:城区郜匠农产品市场项目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占地补偿标准过低,冒领中央财政种粮直补等问题,还对郜匠农产品市场实际投资人潘复群进行了实名举报,信中对晋城各级政府为其投资的违法项目保驾护航予以了质疑。

  举报信中说:郜匠村南有80多亩基本农田被没有任何手续的开发商毁坏,正在建设的农产品市场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律规定的证件许可的情况下,公然违法占用郜匠村耕地80多亩。令人奇怪的是,晋城各级政府甘愿为其站台充当这一违法项目的马前卒?让平等竞争变得肮脏、钢臭!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引村民担忧

  6月下旬,三家媒体的记者从北京乘高铁经新乡直接到达晋城。翌日清晨,记者走进位于晋城市西二环外的郜匠村,在村外早有反映情况的村民在那里等待了。站在加气站大门口,村民指着马路对面正在进行紧张施工的工地对记者说,这一大片工地半年前还是麦田,每亩可打小麦四五百斤,现在却被破坏成了这幅模样。

  为了采访的更为客观,记者婉言谢绝了该村民继续陪同采访的请求。记者走进郜匠村,问起村民对该项目的态度,一位正在家门口端着大海碗吃早饭的村民对记者说:“补偿过低有点让村民接受不了。村委会每年收取的租金是每亩一万元,但补给失地村民的只有每亩每年800元。”

  在村口,听说有记者采访,村民们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向凤凰网记者表达不满。经记者梳理,大概意思有这么几层:首先,相对于种小麦来说,补偿固然不低,因为那块耕地是旱地,每亩年产量就是四五百斤小麦,除去化肥、种子、收割等费用一亩年收入也就是200多元。但是为何有些村民反对?有两点原因:一是村委会的截留与村民所得相差太大,二是从目前工地施工的情况看,所建的设施有些简陋,怕不长久,一旦经营情势不好,开发商卷铺盖走人,留下的烂摊子最终还要祸及村民。

  未批先建 基本农田上盖起市场

  上午两家媒体记者来到了晋城市城区政府,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不了解此项目,因此由宣传部来安排的行程。就这样记者又来到了郜匠村上一级行政机关办事处。在这里记者得到了较为完整的关于郜匠村农产品市场建设的资料。一位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其中一位民主与法制的记者说:郜匠村农产品市场是由北闫村搬迁过来的,因为北闫村要进行城中村改造,故将这一市场搬迁至此。在选址过程中,办事处及时协调晋城市国土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解决了项目前期的项目备案(晋发改备案【2015】1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YD-2015-11号,选址红线图(选址-2015A-115),规划条件【2015】1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现场踏勘意见卡(编号150819540),环评批复晋城环审【2016】82号,最明显的进展是市规划局于2016年5月10日组织专家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第一次评审,目前项目正等待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办理供地手续。

  这位记者直接提问:该项目是否像村民反映的那样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的确未取得相关证明。

  记者接着问: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属于违法?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的确还未取得规划、国土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随后,办事处李主任对网媒记者说: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办事处了解到项目违法之后,由办事处的国土所及市行政执法一队先后3次下达了停工通知,办事处也多次现场执法并下达停工令。

  这块未经审批用于建设农产品市场的耕地到底有多少亩?记者得到了两种说法:一种是村民说的70余亩,另一种说法是33亩为林地,另外40亩是耕地。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以下征用地情形须经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很显然,只要是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该菜市场无论是占用70多亩其本农田,还是40亩的基本农田,都既未报经国务院批准,又没有经过山西省人民政府、晋城市人民的批准就堂而皇之地私底下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未经审批就先动手干起来了。

  这背后是谁有那么大的能量?可以直接越过晋城市、城区、办事处三级政府的监管划地建设。在媒体的采访中了解到,这块耕地的违法形式较为突出。

  以租代征 租金年年水涨船高 村民补偿雷打不动

  在由村委会与开发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明确写道:合作项目开业第一年开发方向村委会支付每亩承包经营费6000元,第二和第三年,每亩支付10000元承包费,以后每三年在每亩每年10000元的基础上递增15%,即第四年至第六年每亩每年为11500元,第六至第八年为每亩每年13000元。

  也就是说,无论期间价格如何变动,承包地上的村民每亩每年只能得到800元。难怪村民有怨言:如此合同,即使履行也将为日后的分成埋下新的祸患。

  被占耕地冒领中央粮食直补款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该菜市场所占基本农田还涉嫌冒领来自中央财政的种粮直补。种粮直补,是国家对种粮农民的一种现金奖励,种一亩地可得到来自中央财政的直接补贴。

  当凤凰网的记者问到这一问题时,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说:那块耕地现在还没有动工,还在收获粮食,所以就不存在冒领来自粮食直补的问题。

  凤凰网的记者将当天清晨拍到的该菜市场正在动工的场景展示给这位工作人员时,这位工作人员又改口用其他理由搪塞,只字不提2016年已下拨的这块耕地的种粮直补款的去向。

  隐患重重 谁来埋单?

  在举报信中,有菜市场商户向记者反映郜匠村农产品市场开发方的潘复群,在多年经营菜市场的过程中,存在“垄断晋城蔬菜市场长达十余年”等不法行为。办事处就这一问题给出的解释为:潘复群经营的绿盛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同栖菁园蔬菜市场之间曾展开过无序竞争,并最终导致矛盾升级,双方对立情绪较大。

  郜匠村的村书记与村主任对潘复群的评价是:自从去年双方合作以来,未发现其他情况,履行合同较为诚信。

  但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是,在征用郜匠村40余亩基本农田过程中,有关部门、人员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利益,给开发方未批先建开了绿灯,也为日后可能的土地补偿纠纷、耕地复耕、市场运营等一系列问题埋下了隐患。谁该为这一事件负责?村民的利益谁来维护?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占用耕地项目,为何当地政府部门集体失声?如何杜绝类似的事件不再重复上演?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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