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锦鲤在京召开发布会称电力公司违规架线繁育设施遭强拆
发布时间:2016/07/01 16:05:39   来源:中国网   编辑:刘健

  在中国观赏鱼行业市场,提起“东方锦鲤”,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东方锦鲤是上海瑞星润滑油有限公司的高品质锦鲤养殖项目,经十几年不断发展壮大,己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高品质锦鲤养殖企业。位于上海青浦区的繁育基地,拥有先进的工厂化设施,完善的配套设备,共有高效循环过滤池156个,单池水体约15~600吨。养殖基地面积约5500平方米,有玻璃连栋温室4座,日光温室3座。

  东方锦鲤坚持中国本土繁育高品质锦鲤15年,央视财经频道、农业频道、东方卫视、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多次采访报道。“东方锦鲤”已成为中国高品质锦鲤的国际名片,吸引了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文莱等国外企业前来参观考察,并建立了合作关系。

  而就是这样一个知名企业,近来却因为当地电力公司和城市规划的问题,使其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6月30日下午,该公司专门于北京好特热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面临的经营困境做了详细通告。

  该公司称,2015年4月份,公司接到通知,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因准备实施“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将对瑞星公司一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包括瑞星公司的润滑油生产核心区及东方锦鲤繁育基地部分。

  由于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公告、通知等文件,2016年3月7日,瑞星公司向青浦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获知上海电力公司与青浦区政府就该工程征收、拆迁事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上面第三条明确写明“非居民原则上按拆房分布图执行房屋征收补偿”。

  规划部门公布的“拆房线”内,包括公司东方锦鲤项目的繁育基地,设施鱼池100余个,面积5000余平米。因该工程实施将对拆房线内锦鲤的设施养殖产业造成一定影响,故上海电力公司多次委派工作人员,与负责征收拆迁的香花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到瑞星公司实地考察。街道了解到,上海地区对于观赏鱼动迁或搬迁,有已经实施多年的补偿方案,即给予一定比例的迁移损失补偿,瑞星公司表示愿意接受该方案。于是,双方就征收补偿一事达成口头协议,并按照青浦区农委观赏鱼迁移损失补偿方案,开始组织专家评估。

  而后,上海电力公司通过专家渠道得知锦鲤价值高,与普通观赏鱼价值差距悬殊,认为补偿费太高,便拒绝与瑞星公司谈及锦鲤鱼迁移损失补偿。

  2016年4月11日,瑞星公司收到上海电力公司发送的《关于淮南-南京-上海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1000KV架空线有关情况》。在此《有关情况》中,上海电力公司完全不顾现有国家标准中的禁止性规定,要实施1000KV超高压输电线路跨越住人且人员频繁活动建筑的方案,其相关负责人给瑞星公司传达的消息是“你们的鱼该怎么养就怎么养,不用迁移了,我们直接在上面架线”。

  瑞星公司对此完全不能接受。《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相关条文及解释中明确要求,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不应跨越居住建筑和危及线路安全的建筑物,只能跨越人员不经常活动的建筑。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根据上述规定,1000KV送电线路不应跨越居住建筑,特别是有人居住、人员频繁活动的建筑物。锦鲤工厂化养殖模式与传统的水产养殖模式完全不同,需要常年人工干预,特殊的生产流程,需要人员长时间在设施中工作,且需24小时住人看护。平日各地赶来参观及洽淡的机构、个人也很多。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物品属于非耐火物品。可想而知,如强行跨越建筑架设高压线,势必对公司的生产安全及人员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瑞星公司多次向上海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口头及书面反映实际情况,如线路跨越,很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根本不具备送电线路跨越的条件。

  4月13日,上海电力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在未得到瑞星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无人机方式,跨越润滑油生产核心区、锦鲤繁育设施及办公总务食堂,强行架设了送电线路。

  瑞星公司随后找上海电力公司施工负责人及街道办负责人员进行交涉,对该举动提出强烈异议及不满,但施工负责人以“领导决定”为由,不给予任何解释回复。

  让瑞星公司陷入困境的更大问题是,2016年2月底,瑞星公司在与相关方面协商动迁及补偿方案时,青浦区规土局对瑞星公司土地范围内的工厂化养殖设施,却令人意外地下发了违法建筑认定书。

  2016年6月24日,公司所在街道组织了大批人马进驻公司,工程机械、拆除队伍、城管、救护车、警车一起上阵,对工厂化养殖设施进行了强拆。

  2016年6月30日,瑞星公司收到青浦供电公司通知,将于7月1日对瑞星公司采取停电措施。

  公司拥有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东方锦鲤繁育基地从2002年起开始工厂化锦鲤繁育,至今已14年,没有任何部门对企业设施提出质疑,同时没有任何部门告知电力规划。在2003年,公司主动到规划部门咨询过办理建设手续一事,得到的答复是,不用办理,也无法办理。

  相反,公司的锦鲤项目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和鼓励,并获得了政府单位颁发的苗种生产许可证、出口基地许可证。在政府部门的鼓励下,多年来规模不断扩大。

  瑞星公司认为,相关部门在“拆迁”时认定违建并强拆,显失公平。设施存在14年无人质疑,也没有人告知电力规划。协商补偿时却认定违建并强拆,不符合国家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条例的精神与规定。

  瑞星公司表示,目前关于违建认定,还在申请诉讼期限,公司已提出申诉并在补充材料阶段,此时实施强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要求。

  瑞星公司认为,拆迁应该是阳光的、公平公正的,而非通过各种手段打压手段,逼迫企业接受不公平的补偿方案,甚至完全无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损失。

  现在全国从上到下都在强调“依法治国”的根本国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政府都在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公正地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国家的公平正义。

  瑞星公司希望能借助此次发布会向社会表达心声,传递事实真相,让社会各界关注与支持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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