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永州骄子”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10/01 00:00:00   来源:中国永州新闻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永州骄子”的推荐、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我市各条战线以及五湖四海永州人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典型,为推动永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二、评选名额

  “永州骄子”10名;“永州骄子”提名奖10名

  三、评选对象

  “永州骄子”的评选对象为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各条战线各个阶层的各界人士(含外地外籍人士);在永州市外工作学习生活的永州籍人士。

  四、组织领导

  成立永州市“永州骄子”评选活动组委会。

  总顾问:陈文浩 市委书记

  严志辉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组 长:石艳萍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再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魏京萍 市人大秘书长

  宋可福 市政协秘书长

  陈石庆 市委副秘书长

  郑亚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欧阳树生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安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军元 市财政局长

  唐树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蒋业产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陈水恩 市文明办主任

  陈志华 市网宣办主任

  吴红燕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朱阳辉 团市委书记

  黄 薇 市妇联主席

  刘 波 永州日报社社长

  蒋三秋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王再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造势和统筹协调等。活动办公室邮箱:yzjzpxhdbgs@126。电话:0746-8359961,传真:0746-8358404。办公地点在市委宣传部宣教科。

  五、评选标准

  推荐参加“永州骄子”评选的人物,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永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评选:

  1、在某个行业或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贡献巨大者。

  2、具有强烈的宗旨和服务意识,敢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带领群众实现科学发展,群众广泛称赞,获得过殊荣者。

  3、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视事业如生命,敢于担当,勇于进取,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者。

  4、体现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风尚,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事迹特别感人、在群众中有崇高声望、代表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者。

  六、方法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共分宣传发动、申报推荐、考察核实、公众评选、终审表彰、事迹宣讲等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4年4月—5月31日)

  制定下发“永州骄子”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市直各新闻媒体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申报推荐(2014年6月1日—7月31日)

  采取公众推荐、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申报推荐“永州骄子”候选人。

  1.公众推荐。社会公众通过信函等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2.单位推荐。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负责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按照不同行业,如政界、工商界、教育界、科技界等等,每个县区推荐5-8人。

  3.个人推荐。本人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我推荐。

  上报候选人材料要求:候选人推荐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三份。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推荐人材料要真实、严谨,凡故意捏造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三)考察核实(2014年8月1日—8月底)

  所有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必须进行属地公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考察。领导小组成员再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结合行业和战线分布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40名候选人,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全面介绍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包括照片、文字说明等)。

  (四)公众评选(2014年9月1日—10月底)

  公众评选主要通过投票方式参加。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永州日报、永州新报、永州新闻网,以及市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电信运营公司设置纸质投票、网络投票、手机投票平台,发动群众通过纸质选票、网络和手机短信等渠道进行投票。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对40名候选人进行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40名候选人进行评分。

  评分办法:

  1、评分原则。按百分制计分。群众投票票数占40分,依最高得票数为满分40分,其余依次按得票数折算记分,其中纸质、网络、手机短信、固定电话得票数分类计分,每类10分。“两代表一委员”打分占20分。专家和领导小组打分占40分。

  2、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永州新闻网开设“永州骄子”评选活动主页,公众在线点击投票。手机投票,通过手机发送候选人的编号到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均可。固定电话投票,公众按提示音操作即可。纸质投票,在永州日报、永州新报发布选票样式,公众个人或单位集体填好剪下投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计票方式。票数以各项投票数汇总计算。网络投票严禁刷票。发现第一次刷票,当天得票数归零。发现第二次刷票,此前所有得票数归零。发现第三次刷票,取消评选资格。

  (五)终审表彰(2014 年11月1日-11月底)

  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永州骄子”,并在永州电视台、永州日报、永州新闻网等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委、市政府为十大“永州骄子”颁奖。

  (六)事迹宣讲(2014年12月)

  通过市内媒体和各种方式对“永州骄子”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宣讲。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永州骄子”评选活动是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领导具体抓,明确联系人报组委会办公室,确保评选活动落实到位。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市直各级新闻媒体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开辟专版专栏,及时宣传报道评选活动的内容和动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把握导向,坚持标准。评选活动要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评选活动推动发展。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群众学,使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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