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和小车刮擦致女童受伤 住院费能不能用新农合报销?
发布时间:2016/04/19 09:42:51   来源:湘潭在线   编辑:黄涛

  近日,家住湘潭县易俗河雪松路的赵海林老人致电湘潭晚报58266666反映,他骑电动车送孙女上学时和小车发生刮擦,孙女为此受了点小伤。事发后车主坚持要送他孙女去医院治疗,因孙女没有大碍他本不想住院,但考虑到医院承诺可以用新农合报销,便让孙女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不料出院时医院却告知不能报销。“我就想知道,我孙女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报销!”

  女童受伤被送医院

  赵海林说,4月10日,他和孙女行至云龙小学附近,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车突然打开车门,因为躲避不及,他的电动车撞上小车车门,孙女也摔倒在地。此后,他发现孙女并无大碍,对方道歉也十分诚恳,便想自己回家给孙女上点药算了。“就左小腿擦破了点皮,左脚小拇指擦破出了点血,问题倒不大。”

  赵海林说,虽然他表了态,但小车车主陈女士还是不放心,坚持要带他孙女到医院去检查。在陈女士一再劝说之下,他便同意了,随后3人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民营医院。

  到底能不能报销?

  根据赵海林和陈女士的叙述,进入该医院后,工作人员建议他孙女住院治疗,并承诺可以用新农合报销,而陈女士当时也质疑过意外伤害是否可以报,但对方坚称可以报。

  “我一想可以报销,也花不了别人多少钱,就答应住院了。”赵海林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3天后孙女出院时却被告知,他孙女因是意外伤害入院,不能用新农合报销,只能用现金支付,最后还是花了陈女士1100余元。“医院说话不算话,我心里十分愧疚,一点小伤花了人家这么多钱。”

  接着,我们陪同老人和陈女士来到了位于易俗河雪松路的医院。然而,当时接待他们的医院院长表示,当时并未承诺赵海林孙女的住院费用可以用新农合报销,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意外伤害根本就不能报销。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对此,我们也咨询了湘潭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赵海林老人孙女这种伤情,属于有责任方的意外事故,按规定新农合确实不能报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责任方来承担。而医院以违规报销来吸引患者则涉嫌骗保,但该医院最终并没有违规行为,而是否曾有类似口头承诺目前也无法核实。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若发现有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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