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将发生7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5/12/11 12:52:00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12月10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对我国驾考制度进行全面改革:2016年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深入推进改革实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

    驾考改革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所以,不管你是“老司机”还是“准司机”,都得好好看看驾照考试将发生的以下七大变化。

     1

    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3

    培训可“定制”,考试更严格

    在驾驶人培训内容方面,意见提出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  

    意见还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

     4

    “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意见还说,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5

    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发证过程

    意见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提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7

    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

    在驾照体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此外,社会各界广泛呼吁的残疾人驾车条件也将放宽。意见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评论

    考驾照就是

    要“考安全”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10日正式发布,从改革驾驶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考试质量、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等方面入手,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同时,严格违规培训及考试责任追究。其核心要义有四个字:安全第一。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地方驾驶培训行业发展无序,导致乱象频现。恶劣的驾考“生态”让学员叫苦不迭,也让一些“马路杀手”侥幸上路,给公共安全带来困扰。有地方统计,驾龄在3年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近三成。这说明,主管部门的监管模式及驾驶培训行业的管理理念、经营模式、监管机制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情况,亟待深化改革。

    驾考改革意见将“安全”作为改革的第一原则,将培训质量放在首位,通过严把考试关口、强化新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养成等,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这些措施直指驾驶培训最终目的。而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放开培训市场、提升驾驶培训机构标准化等措施,意在通过完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激活市场竞争力的方式,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

    一本小小的驾照,不但承载着千家万户的驾车梦,还关系到公共安全。改革办法有了、措施具备,下一步该考验执行力了。只有切实围绕“安全第一”理念,下决心打破现有利益格局,才能更精准地清除阻碍驾考改革的“堵点”,加速推动驾驶培训成为“安全培训班”。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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