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高校毕业生须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04/14 08:43:18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徐佳

  湖南日报4月13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徐利平 刘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留岗援助制度、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要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开发布,等等。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国有企业在我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时,须遵循以上规定。

  据悉,人社部近期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建立健全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向各市州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时,特提出补充意见,要求各市州一并贯彻执行。

  建立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留岗援助制度。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城乡低保家庭、纯农户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孤儿、残疾人等重点对象的就业支持,从每年招聘计划中拿出5%至10%比例择优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招聘计划应在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中单独明确,可采取单独专场招聘或同场招聘单独择优录取形式,应在其学历、专业、薪酬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避免发生就业歧视现象。

  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流程信息、拟聘信息、结果信息,均应通过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开,公布渠道应保持前后一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网站应建立“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为同级国有企业招聘提供相关服务,省人社官方网站还应建立各市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的链接,以便公众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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