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领导“回归”审判一线
发布时间:2015/03/25 10:11:15   来源:永州网   作者:刘姣丽   编辑:徐佳

  为合理利用审判资源,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去年以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制度改革,全面 推行和完善主管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制度,让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

  该院要求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以外,每年都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同时对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担任审判长明确“刚性指标”,院领导全年担任审判长不得少于10件,审委会专职委员全年担任审判长不得少于15件。去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201件,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案件2104件,参审率达95.6%,形成了院领导带头办案,办疑难复杂案件的浓厚氛围。2014年,该院司法绩效各项指标明显好转,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服判息诉率达98.38%,一审被省院发改及二审发改县区案件同比下降9.7%,涉诉信访工作居全省法院第四位,全面工作考核排名全省法院第三,历史性跨入第一方阵,社会公众对法官总体评价满意度排全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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