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别让恶意诉讼破坏依法治国的大语境
发布时间:2016/07/28 11:39: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黄锐

  2016年7月26日,张家界世雄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怀化世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以邮政快递形式向湖南省人大谢勇副主任、湖南省委政法委黄关春书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康为民院长邮寄《张家界世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怀化世雄建筑有限公司与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鉴定不予认可的法律声明》、《请求省高院按照合同结算、不予采纳鉴定意见进行再审的法律申明》并附信呼吁:该材料已于2016年7月25日送至该案主审法官朱晓春办公室,并已由朱法官亲自接收,我司呼吁各位领导高度关注重视此案,期盼公平公正的再审结果。

  张家界世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其司的《法律声明》中严正声明:张家界一、二审法院遗漏核心法律事实,即没有对张家界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怀化市世雄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东方明珠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张家界世雄公司认为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工程款已经结算完毕,高某某将我司作为被告是荒谬的,张家界一、二审法院枉顾法理常识枉法裁判简直是不可思议,我司将保留追究张家界一、二审法院相关裁判人员涉嫌枉法裁判的刑事责任(的权利)。

  怀化世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在其司的《法律声明》中称:企业与公民都得诚信,得尊重合同。法院应当依法维护中国诚信体系的重建,别让恶意诉讼破坏依法治国的大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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