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乡村三尺讲台上默默耕耘了数十载,把毕生心血投入到中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多少学子在他们的培养下跳出“农门”闯出一片天地,到如今他们已是桃李满天下。然而正是他们,连云港市近千名民办教师,至今仍遭受着不公的待遇——与公办教师同工不同酬。
民办教师贡献突出 国家政策予以倾斜
20世纪80年代,中国教育事业百废待兴。为解决农村教师紧缺问题,各地教育部门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从农村选拔了部分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经教育部门多年有计划的培训和个人在教学实践中的成长,如今这些人大多成为所在学校的骨干教师。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民办教师群体。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1992年8月6日,国家教委、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者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全国各市、县两级政府执行“关、辞、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9月7日发布《关于解决民办老师问题的通知》(1997 32号)文件,提出了“争取到本世纪(二十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1997年,江苏省政府宣布,江苏全省提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大部分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有的已按政策转为公办教师,基本享受到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
连云港“民师”待遇难改,寻求解决屡遭“忽悠”
然而,江苏省连云港市近千名民办教师并没有那么幸运。他们兢兢业业地坚守在教育第一线,却始终没有享受到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被有关部门视为“不是教师,不是公务员,身份等同于企业工人”。仅东海县的700多名民办教师,其中200多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按教师的资格和应有待遇办理退休手续。目前,仍有400多人在教学一线工作,不但没有转为公办教师,待遇较公办教师相差很多。
赣榆区沙河中学民办教师赵厚德,1978年8月工作,大学本科,中教高级技术资质,多年来均被赣榆(县)区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师,不但一直没有解决编制问题,工资较同职称、同工龄的公办教师少近1500元;灌南县在2015年的调资时,普通公办教师每人每月上调350元,而有高级职称的民办教师每人每月才上调260元;在退休时公办教师按实际工龄计算,而民办教师40年工龄却要大打“折扣”,退休后只能拿到二千多元,只比公办教师的二分之一多一点点。
据了解,二十一世纪初,近千名民办教师自发到连云港市、江苏省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1、解决编制问题;2、同教龄、同职称,与公办教师待遇一致。
针对他们的诉求,2004年,连云港市政府以市长会纪要形式,决定增加民办教师工资,但要求他们必须缴纳7950元的企业保险。大家虽已按要求缴纳,但认为不规范,更不公平:大家都是教师,工作在学校,应属事业单位待遇,办理企业保险实属违规。于是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2007年,连云港市政府又要求将缴纳的企业保险改为事业单位保险。
2009年12月21日,连云港市专门召开市长会研究落实此项问题。会议决定,依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给民办教师增加工资,养老、医疗等保险均参照事业单位技术工资的标准,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然而,他们又一次被忽悠了:他们所缴纳的7950元保险金竟然去向不明!
每人7950元的养老金,千人就是795万,这份资金流向何处,连云港相关部门语焉不详。解决待遇问题再次被搁浅了。
二十年来,为了争取合法权益,这些民办教师没有停止上访,到县市相关部门达20余次。派代表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不下百余次。有关部门领导采取各种手段禁止他们上访,有的人还被强迫签字“不再上访”,有的被停发绩效工资,扣发奖金……
来自学生的呐喊:正义迟到了,但不该缺席
为了提高教育水平,多年来,民办教师在支持教学工作的同时,经过各种学习途径,取得了中师或大专、大本学历,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大多数人获得“连云港市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等荣誉。他们将积累的教育教学知识和经验,灵活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教学风格。经过他们的悉心教导,相当一部分学生考入名校,诸如如西南政法大学、四川联大、苏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毕业,为国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的还在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
一位留学生了解到老师的遭遇后,在网上留言:“我出生在农村,从幼儿园到初中都是由乡村民办教师教育的,我能够考入重点高中,考上大学,到如今有机会在国外体验生活、学习和工作,都离不开童年和少年时期老师们的培养。如今他们老了,我却在外面听到了这样一些令人心寒的消息,他们被不合理对待这么多年,我深感痛心,作为学生,我无以回报老师,我力量实在微小,但我愿意为他们呐喊,为他们加油,为他们祈祷。我相信还有愿意给予他们温暖的人,虽然正义迟到了,但不该缺席。”
同时,更多的学生都在默默关注和支持着他们的老师,希望老师通过法律,通过舆论讨回公道。
民办教师代表说:“按关法律政策规定,1985年9月,理应给我们转为公办教师。但地方政府欺上瞒下,故意设限,有编不补,用人单位不作为,才造成了这种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编制,工资待遇还不能与同教龄、同职称的公办教师相同,多的相差二千多元,少的也相差七八百元,对法律政策的规定,而相关部门就是顶着不办,这么做对我们公平吗?”
一位代表愤愤不平:“二十年前地方权势设卡毁我们终生,在岗期间工资受奴役,老了含泪回家——这就是我们民办教师的境遇!”
部长声音:民办教师应该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尊重
2016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乡村教师支撑了中国的乡村教育,为打通乡村孩子的上升渠道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国家不仅要为乡村教师提高工资待遇、改善住房条件,还将为在乡村坚守10年、20年、30年的教师分别授予荣誉称号,他们应该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尊重。
采访手记:
民办教师的诉求亟待解决
这些民办教师,教一了辈子书,到头来不但没有编制,甚至连待遇都不合理。他们承受着不公,却依然秉承着为学生“奠基人生,启蒙养正”的教育宗旨,为祖国为社会培养好下一代。这样的老师难道不值得全社会的尊重和关注吗?
关注和尊重,首先需要按相关法律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同工不同酬,完全违背了《劳动法》《教师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这些乡村民办教师含辛茹苦地工作一辈子,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出一批批人才,贡献无可替代。绝不能让法律政策成为一纸空文,绝不能再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希望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此事,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http://qynews/a/fzjy/jiaoyu/2016/0707/2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