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永州9月1日讯 (见习记者 赵志高)今天上午,记者从永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8月20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对“2014.04.17”祁阳县郭怀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首犯郭怀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0个罪名合并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235万元,李海峰等其他组织人员及同案人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等刑罚。盘踞祁阳20余年的郭怀安黑社会组织被打掉。
“2014.04.17”祁阳县郭怀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系湖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案发后,永州警方日夜奋战,先后奔赴广东、广西、四川、江西等省(区)追捕和取证,历时6个多月,将首犯郭怀安及其同案人员李海峰、伍志敏、潘小明、桂小勇、李许志、蒋贤、李许强、刘盛林、蒋伟等4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冻结首犯郭怀安及其家属、情妇现金500余万元,查封其房产、地产等不动产资产价值4000余万元,扣押其违法所得的借条3300余万元及价值100余万元的豪车和金银首饰。
经查证,该组织主要成员基本固定,架构基本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非常明显,20多年以来,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有组织地在祁阳等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犯罪组织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窝藏罪,贩卖毒品罪等12个罪名。违法犯罪事实有940余起,形成131本、16005页的案卷材料。
据统计,郭怀安涉黑团伙被抓后的3个月祁阳全县涉恶类刑事案件仅发案5起,较上年同期下降76%;八类暴力刑事案件呈逐月下降趋势;一些涉嫌垄断经营的行业回归市场经济正常轨道,群众生活用的煤气价格降幅达30元/罐、河沙降价达35元/立方米、米粉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分量显著增加达到正常分量。同时,通过专案深挖出来一部分护黑帮黑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继被专案打“伞”组依法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