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江永县“11.26”销售假烟网络案成功侦破并通过省烟草局审核,成为我市今年破获的首起假烟国标网络案。目前,该案已刑拘4人、批捕3人、网上追逃1人。
2014年初,江永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辖区龚某经营的商店内查获假冒“芙蓉王”卷烟6.9条。经调查,假烟是龚某从广东省陈某处购进的,涉案金额较大。该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江永县公安局,并由烟草、公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经过近1年的布控调查,专案组通过调取陈某的通信记录、银行往来账单,并赴广东对陈某进行暗中调查,逐步摸清了陈某的活动规律,并于当年11月26日,在广东依法将陈某抓获并刑事拘留,当场从其住所查获假烟1.34万支。随后,将同案犯徐某某、雷某某抓捕归案。
经查明,该案涉案金额106.5万元,购销网络地跨四省多个市州,涉及假烟购进、运输、销售多个环节,已查明的涉案人员达20余人。目前,该案已通过省烟草专卖局审核,达到国家局级网络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