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蓝山县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实现充分对接,并进入成果审查报批阶段。
据悉,蓝山县国土资源局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听取环保、林业、交通、水利和发改等部门意见,积极对接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同时,及时吸纳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将生态管制区详细坐标,对照规划图,核实是否存在冲突区域,存在冲突问题的,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红线的划定和土地、矿产规划的编制工作。生态红线确定后,位于生态红线内的矿产资源开发、矿权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均严格遵守生态红线管制规则,一律不得突破。
蓝山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湘江的源头。近年来,蓝山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建设生态蓝山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整合各类资金近16亿元,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先后被评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湘江源头区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县。在湘江源头保护上,蓝山建立健全了湘江源头生态保护机制,出台了“七个一律”措施严守生态红线。即:一律不在禁采区设矿权,限采区逐步退出矿权;一律不准各种不具备手续的矿区动工开采;环保、生态、安监、水土保持等措施不达标的矿区一律关停;没有达到住建部、质检总局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准动工;没有达到环保、安监、设备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准生产;超载超重的运输环节一律严格惩处;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格问责。同时,将湘江源头流域近900平方公里的南部山区定位为生态经济区。严格划定禁采区、限采区,严守15万亩核心区和7万亩禁采区的生态底线。
(蓝山县国土资源局 陈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