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蓝山县塔峰镇和平村、三里村看到,村内信息公开栏上张贴着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政策及法规性文件,拆迁安置户名单、房屋征收补偿等群众所关心的信息都进行了三榜公示。房屋征收拆迁户安置情况则由县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城管执法局、乡镇、村组等部门联合会审,并将会审结果在村组张榜公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受到群众的欢迎。
去年,该县出台了一系列房屋征收惠民组合政策,让老百姓有了更多获得感。房屋被征收的,被征收户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屋置换安置、集中迁建安置和分散迁建安置。在房屋置换安置安置楼指标的购买分配上,按照腾房交地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楼梯房或电梯房及房号。政府负责集中迁建安置小区的道路、绿化、公用设施等建设。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并腾地的,按合法正房建筑面积给予240元/平方米的奖励;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除给予每人不高于15.3万元的货币补偿外,再按安置人口每人给予1.7万元的奖励;给予每户2万元的签约奖励和1万元的腾房交地奖励。对比周边县区的房屋征收政策,蓝山的政策算是最优惠的,货币补偿比其他县区高。
据悉,房屋征收过程中,该县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村民应享受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予以兑现;对村民的合理诉求,尽最大努力给予满足;对村民提出的过高要求,在明确拒绝的同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中的遗留与疑难问题,通过“一事一议”客观公正处理到位。由于程序规范,政策优惠,补偿方案标准统一,解开了不少村民的‘心结’,赢得了他们的主动配合与支持。一年来,蓝山大道、创业大道、和平汽车站等重点项目有118户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面积30478.91平方米。
惠民的补偿政策、妥善的安置,是维护被征收群众根本利益的最重要内容,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只要真心维护群众的利益,换位思考,想百姓所想,让利于民,就能得到百姓的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补偿公平、惠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加快房屋征收速度,为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我们将加快建设安置房,大幅度改善被征收居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让群众从房屋征收中得实惠,让房屋征收工作这一民心工程得民心。”对于将来的房屋征收工作,该县房屋征收办有关负责人充满了信心。(蓝山县国土资源局 陈志佳 邓贻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