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三举措助推新农合保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03/30 11:00:20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段忠生 李小兰   编辑:黄涛

  按照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蓝山县全面深化医改,着力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继续推行乡镇卫生院“10+100”、村卫生室5元看门诊、县直医院“600+300”新农合付费模式,有效提高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益,使广大参合群众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农合保障实惠。

  患者医疗负担明显减轻。2011年以来,随着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推进,该县新农合患者在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自负医疗费用全面实现了“最高限额”的兜底保障,仅此项改革每年直接受益的新农合患者达40000人左右,每年为患者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约1500万元。

  基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通过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实际补偿率由2011年的不到50%提高到2014年的61%。以2014年为例,该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2342.4万元,新农合补偿73.38万人次,新农合人均住院补偿2264.83元,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率达到61%。全县新农合住院费用可报销比例平均为80.98%,比2013年上升2.56个百分点;省、市、县、乡四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比例分别为69.48%、68.84%、90.11%、99.35%。

  分级诊疗流向良好。2014年,该县新农合患者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流向分别为8.19%、6.04%、67.42%、18.35%;与2013年相比,省级下降1.66个百分点、市级上升0.88百分点、县级上升3.53个百分点、乡级下降2.75个百分点。省、市、县、乡新农合补助资金流向分别为16%、11.3%、64.06%、8.64%,其中省级下降 3.08个百分点、市级上升1.96个百分点、县级上升3.45个百分点、乡级下降2.33个百分点。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合理有序流动,初步实现了大病不出县、常见病解决在乡镇卫生院的目标,为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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