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牌县麻江镇调委会、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村调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动,成功调解了一起延续十余年的同胞兄弟土地边界纠纷,手足之情得以重新修复,两个家庭再现和睦相处。
纠纷当事人廖某远与廖某明系同胞兄弟。1981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其父将地名廖家屋后处大约1亩的责任田各半分给兄弟俩耕种,东西向划界分割,廖某远得南半,廖某明得北半。1994年因国家修建公路,廖某明管理一方的部分土地被征收而减少。后兄弟二人进行第二次土地分割,南北向划界分管,廖某远得东半,廖某明得西半。
2006年农历6月,廖某远、廖某明二人欲在该地各自管理一方的土地上修建房屋,兄弟俩并在土地分界处共同砌筑了相邻房墙共用的基脚,基脚约80公分宽,二人约定各半使用。不久,廖某明建房时,廖某远称廖某明越界建房,阻止其施工,从而引发了相邻边界争议。
纠纷发生后,麻江镇、村调委会主动多次组织兄弟俩进行协商解决,但双方意见分歧太大,均未调解成功。2010年5月和10月,麻江镇调委会两次组织兄弟俩调解,先后达成由廖某远补偿廖某明8000元、9000元的调解协议。但两次达成协议后双方均反悔。至此,争议暂时搁置。
2016年7月20日,麻江镇调委会召集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兄弟俩作最后一次调解。为确保调解取得成效,调委会邀请了茶林法庭的法官参加指导。
调解中,调解员们首先学习了《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然后用古时“六尺巷”等相互宽容、礼让的故事,从道德、亲情方面进行劝解,教育兄弟俩要以大局为重,以家庭团结和睦为先、互谅互让。经过一天耐心细致地劝导,终于促成兄弟俩达成了以原双方共同砌筑的基脚的中线为界,各自使用一半的调解协议。
至此,一桩延续10余年的土地边界纠纷终得化解。(黄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