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法院开庭为聋哑被告人请“翻译”
发布时间:2016/07/19 10:19:38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杨祖峰   编辑:刘健

  7月14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为保障聋哑人诉讼权利,该院依法为王某、常某、单某等三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聘请了手语翻译人员。

  当天上午9时30分,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三名聋哑被告人坐上了被告席。手语翻译人员是来自湖南聋哑学校的李建波老师。李老师飞快地打着手语,准确地将法官的问话“说”给三被告人“听”。在李老师的协助下,公诉人、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这三名分别来自重庆、安徽等地的聋哑人于2015年11月进入双牌县作案,多次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随身财物。2015年11月10日,三人被民警在潇水大桥附近抓获归案。经鉴定,三名被告人均为双耳为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为聋哑人。案发后,三人所窃的财物已经全部退赔。在最后陈述阶段,三名被告人用手语告诉法庭,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忏悔,今后一定回家好好做人,不再出来做违法害人的事。

  承办法官表示,由于聋哑人在工作生活上存在一定的障碍,融入社会困难,少数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他们最需要的是沟通和尊重。法院为聋哑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在保障聋哑被告人权利的同时,也确保了审判结果客观公正,体现了司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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