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牌县麻江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困扰麻江镇廖家村4组与5组之间的山林界线纠纷问题,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6月,麻江镇廖家村4组与5组在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权属证上划定的界线理解不同,由此引发了山林界线纠纷。廖家村5组认为:我组有一处山坐落在早禾源,地名草时藏蛇,四至界限为东至大路,南至田坡漕心,西至田坡,北至大岐。 提供证据有:《麻江乡廖家村第五村民小组分包山林所有证合同》与《NO003385号山林所有证》。廖家村4组认为:我组有一处山坐落在后头山早禾源,地名烧灰窑,四至界限为东至大路,南至大路头水沟,西至田坡,北至漕心由上大路,提供证据有:《NO003395号山林所有证》。廖家村4组认为自己此处山的北面界线为漕心由上大路,廖家村4组认为自己此处山的南面界线是田坡漕心,当事人双方为南北界线而发生争执。为此当事人要求麻江镇调委会进行调处,镇调委会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镇司法所、经管站、林业站的负责人前往争执山场,根据双方当事人出具的山林所有证,对实地进行勘查与现场绘图,并结合自然地形,发现其争执的南北界线为漕,界线非常明确,不存在界线之争。廖家村5组所指认的漕不是漕心,只是一个多年水洗形成的小落塘而已,不符合自然地形,这是廖家村5组村民对此“漕心”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不同看法。
经过调解工作人员6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终于得以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黄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