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迅员 龙云松 李春林)今年来,特别是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祁阳法院紧扣三个标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得到了广大当事人和辖区群众充分肯定。
1、以“公开不公开”为标准,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该院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5-9月,该院组织开展了“让法院更贴近基层,让群众更了解法院”为主题的6次“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2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走进法院参观和旁听案件审理,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了解和熟悉法院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年,该院共办理办结人大代表关注案件8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3件,办理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76场次,“三大公开”平台全面发挥职能,阳光司法稳步推进。
2、以“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综治民调工作。2015年,该院结合“三严三实”学教活动和“一进二访”精准扶贫活动,组织91名机关干警深入厂矿企业、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开展结对帮扶和矛盾排查工作,认真采纳批评意见,扎实改正工作作风,与群众同住同劳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密切干群、党群关系,进一步提升法院和法官队伍形象。2015年全省民调满意度名列全县政法单位第一名。
3、以“方便不方便” 为标准,全面推进便民司法工作。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立案便民措施,推行预立案、电话立案和邮寄立案,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该院共组成8个巡回法庭,巡回办案1891件,覆盖了全县378个行政村和居委会,巡回审判案件率达到98.73%,辖区群众充分感受到了诉讼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