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永州9月1日讯(通讯员 李春林 何京平 周高峰) 法院党组织建设是确保审判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和基础。长期以来祁阳法院切实按照上级法院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
近年来,特别是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并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好抓牢抓出成效。一是抓机构,定职责。成立了创建学习型支部活动领导小组,由各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委员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员为小组成员。由组长负责支部全年的党员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副组长负责学习课程安排,聘请或安排讲课人,检查考核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以及理论业务考试等,负责采购学习书籍、报刊资料、电视桌椅设备维护管理学习经费等等。其他各成员,应对照《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对号入座,自觉参加支部各种学习和活动。二是抓方案,定细则。每年通过召开支部会议,科学民主制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从而根据方案,具体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学习内容和活动方法。同时,将方案纳为考核办法,让每一位党员明确自己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中的作用地位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促其感觉到压力又有前进的动力。三是抓党课,定目标。明确规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能缺席学习研讨活动,每年给支部党员上党课不少于三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不少于五次,支委上党课不少于四次,即构成全年每月支部内部的成员给支部上党课不少于一次。近年来,各支部上党课次数年均超过了25场次,党员满意率均达100%,得到了机关党委、院党组以及上级党组织广泛好评。
二、夯实基础,学习到位
学习贵在自觉,重在阵地。为切实在学习上取得成效,支部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筑牢基础,优化载体。经院党组同意,院办公室在机关五楼专门腾出五个空间大的房间作为支部学习会议室,确保了支部党员有专门的学习、会议场所。同时,在学习室室内前后左右墙壁开辟党支部活动专栏,由支部各成员单位每月轮流出二期学习专栏。在院党组的关心下,机关党委按期向支部发送党员理论、法院业务等各种书籍供党员学习,订购各种党组织相关的报刊杂志供党员交流传阅,尤其是配好桌椅、电视机、影碟机、电脑等硬件设施,夯实学习基础建设,让党员同志学习有阵地,学习有载体。在此前提下,院党组按人平400元的标准下拨学习经费,切实满足新时期党支部开展各种形式学习活动所需经费。二是科学学习,加强交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核心在于学习。为搞好支部的理论学习,科学制定了学习计划,不仅明确了支部的阶段性学习安排和学习内容,而且明确了个人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近三年,支部集中学习每月做到了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不少于48次。根据新形势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标准要求,每年均组织党员走出去参加廉政教育、爱国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等,以丰富的学习教育形式,强化学习教育成效。三是严格考勤,突出考核。学习不仅要有看得见的形式,同时更要有看得到的效果。为此,支部强调了考勤,突出了考核。无论基于个人学习还是集体学习,支部通过布置考勤学习备案本与电子监控视频仪双保险督促全体党员不得不按时学、不得不按要求学。为提高学习成效,支部不仅对党员的学习次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表现进行了明细化的考核,同时还对各党员在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为民、司法质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判,两者相结合客观评价这个党员究竟是称职还是不称职。
三、学以致用,效果到位
创建法院支部学习型党组织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务求实效。近年来,支部共有35名同志先后被评为上一级党组织优秀党员,无不合格党员,支部各成员、各单位无违法违纪现象;有三名同志先后被评为最高院、省高院先进个人, 7名同志被市法院评为先进个人,35名同志被县委政府嘉奖或记功;6名同志所撰写的调研论文荣获国家级奖项,支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全院目标管理考核中年年名列前茅,并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具体来说,一是武装了头脑,坚定了信念。通过学习中创建,创建中学习,全体党员深化了党的理论知识,科学应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坚定了党的理想信念。二是提高了素质,增强了本领。素质在学习中提高。支部成员在潜移默化的学习中,理论增强了,思想解放了,知识丰富了,视野宽阔了,业务娴熟了,特别是群众思想、为民理念更加有深度了,党员、法官的个人素质、办案能力大大提升了,突出表现在一年一度的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上,全省排名直线上升。三是促进了工作,创出了成效。创建是出发点,工作才是落脚点。实践证明,党支部中的各业务庭,无论全院工作目标考核或是全市司法质效考核、综合业绩考核,连续几年一直在全县、全市名列前茅,得到了组织上的奖励,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