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月份考评结果的通报
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各街道、冷水滩工业园区、经开区仁湾镇:
根据《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永创交模组〔2015〕7号)、《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第二阶段考评奖惩办法》(永创交模办〔2016〕1号)和《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2016年1月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永创交模办〔2016〕2号)的要求,1月28-29日,市创交模办组织人员分组对三区和十四个办事处(冷水滩工业园区、仁湾镇政府)进行了集中考评,结合交办、督办函办理情况,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三区的考评结果
第一名:零陵区 93分
第二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90分
第三名:冷水滩区 88分
二、办事处考评结果
第一名:徐家井街道 93分
第二名:梅湾街道 91分
第三名:冷水滩工业园区 88分
第四名:南津渡街道 87分
第五名:仁湾镇 86分
第六名:珊瑚街道 85分
第七名:杨家桥街道 84分
第八名:肖家园街道 83分
第九名:七里店街道 82分
第十名:菱角山街道 81分
第十一名:凤凰街道 80分
第十二名:朝阳街道 79分
第十三名:曲河街道 77分
第十四名:梧桐街道 76分
三、奖惩情况
根据《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第二阶段考评奖惩办法》(永创交模办〔2016〕1号)的规定,三区每月考评排名一次,第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奖励30000元。街道办事处每月考评排名一次,排名前三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现根据考核结果对零陵区奖励30000元,对徐家井街道办事处和梅湾街道分别奖励10000元和8000元,排名第一的零陵区和徐家井街道在调度会上介绍经验,排名最后的梧桐街道办事处在调度会上说明情况。
特此通报。
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