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法院判决被指漏洞百出无辜女百万存款遭冻结成“替罪羊”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3年后,封俊海用前妻名义将一套房产卖掉,买房人付款后又以产权有争议要求退款未果,便将应退款转让给另一人,引发债权转让纠纷。蒙在鼓中的名义卖房女被卷入官司,百万存款遭法院冻结。请看邯郸一桩漏洞百出、荒诞离奇的法院判决。
(记者王一鸣)现住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的张晓静2016年7月6日到农行取货款,发现帐号内198万现金已被邯郸市磁县法院冻结,才知道自己被卷入债权转让官司中,自己当上了顶债的冤大头。
记者深入采访得知事实的原委是这样的:2011年7月1日,张晓静与封俊海离婚,《离婚协议书》标明: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债务自理。
离婚3年后的2014年4月12日,封俊海冒用前妻张晓静名义将地处成安县商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门口的二层楼卖给禇少鹏,签订协议后收取褚少鹏交付的220万元购房款。
褚少鹏在交付购房款后,以所购房是小产权为由要求封俊海退款未果,2014年4月28日,褚少鹏又将退款债权转让给与自己有债务关系的郭上付。郭上付为索取退款,将张晓静和实际
2015年12月7日,磁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由张晓静、封俊海给付原告郭上付215万元。
记者反复研读磁县人民法院判决发现,这是一桩糊涂法官审判的糊涂案。其一,在被告张晓静根本不知情,既没有接到法院传票到庭,也没有找代理人出庭,而法院判决书却标明“被告张晓静与被告封俊海的代理人王江端已到庭”。其二,更可笑的是,明明张晓静与封俊海离婚多年且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但判决书标明“经审理查明,被告封俊海和被告张晓静是夫妻关系”。
磁县法院法官使用不真实的依据,让已离婚多年蒙在鼓中的张晓静卷入官司中,并且“被复婚”,背上“夫债妻还”的冤枉债,
磁县法院不明不白的审理和判决,在封俊海上诉到邯郸中级法院后,竟然被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张晓静的198万银行存款被“依法”冻结。由此上演了一桩糊涂下级蒙蔽官僚上级的冤假错案。
当张晓静发现自已银行帐户遭无端冻结,才知道被卷入前夫债务官司之中。她当然不会当冤大头,遂向邯郸中级法院又提出重新审理审请,2016年7月21日,邯郸中院139号民事截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重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时至今日,张晓静的帐户依然被执行冻结中。求救无门的弱女子,不得已把案情推向媒体,以期得到全社会的公正评判。媒体也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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