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远县坚持工程规划与农民意愿相结合、工程实施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工程质量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工程项目与整合资金相结合,抒写农开大文章。
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伊始,遵循“一事一议”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项目内容和工程布局达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当地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同时,大力宣传农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公示项目的投资、内容及标准,使人民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由于很多农民的地块零星分散,不能满足现代农业需求,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施,正好成了农户土地流转的助推剂,使项目区农业生产的障碍性因素得以排除,生产成本得以降低,拓宽了农民外出打工和增收途径,并吸引大量业主进入项目区承包土地。随着土地流转制度在项目区的逐步推行,农业综合开发中经常遇到的诸多难题也迎刃而解。
为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农开工程质量监督,高标准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使其真正成为造民福、顺民心、得民意的“阳光工程”,把各标段的项目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方式编制成技术明白纸,发放给项目区的群众,并聘任在项目区群众中有较好声誉和威望的农民担任质量监督员,从而确保了施工质量。
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引导,以扶贫等相关涉农部门资金为辅助,以社会资金为补充,整合多方资金,形成巨大合力,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整合,优化了项目资源,拓宽了融资渠道,为农开项目建设集聚了更多的生产要素,取得了明显成效。(骆力军 唐妮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