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远县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案件查办为主抓手,从身边影响机关效能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着手,严查影响效能案件。
该县规定,凡是关于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一律追查到底;凡查证属实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实施问责;凡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一律上溯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凡放任、支持、幕后操纵或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一律停职接受调查;凡不听劝阻、恶意阻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公开曝光并严厉查处。
为突出抓好效能与优化典型案件查办工作,该县还通过开展“企业倒查账专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专项整治”、“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办法”等各项行动摸排线索,进一步加大效能与优化案件查办力度,实现查处打击“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