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四结合”持续推进案件评查
发布时间:2016/10/21 14:50:00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李春林   编辑:黄锐

  华声在线永州10月21日讯(通讯员 李春林 )阶段考评工作结束后,祁阳法院紧紧围绕司法绩效工作,绷紧司法绩效这根统,采取“四个结合”的措施,持续推进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扎实确保全院案件质量不出问题。

  一是将案件评查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各业务庭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严谨的审判员与审管办同志组成评查小组,对全院尚未评查的案件全部评查到位。对于存在程序上、实体上的各种问题,梳理归类,再由纪检监察部门逐一分析问题原因。凡是发现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坚决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处理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将案件评查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相结合。评查案件,将质量与效率双双纳入评查重点。评查人员通过科学预测裁判效果,全面排查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主管综治工作的院领导统一将此类案件拿到院务会研究回访预案、布置回访工作,最后通过回访消除问题隐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将案件评查工作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相结合。评查工作的重心侧重涉诉信访积案。对于涉诉信访案,侧重分析案件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存在那些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最终通过评查查实信访缘由,争取做到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特别是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穷尽所能依法解决。当事人存在的实际困难,亦想法设法联动其他部门予以解决。当事人违法信访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打击。

  四是将评查工作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依法将评查工作结果向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通报,依法向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特别是对于全院每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按时报送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协提案委等部门,切实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同时,对于外界新闻媒体、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个人情况反映,在评查工作开展时与之相结合,做到通过评查案件解决外部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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