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永州10月22日讯(通讯员 李春林) “祁阳县人民法院白水人民法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某村某某组与被告某某村某某组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一案,现在开庭!”随着祁阳法院白水法庭庭长何勇敲响法槌,6月27日上午,该庭2016年上半年第37起“三农”纠纷案件在争议田边开始现场开庭。据悉,今年来祁阳白水法庭针对辖区三农纠纷增多、当事人愿意到现场化解纠纷的诉讼特点,转变坐堂审案的审判作风,把庭审舞台前移到田间地头,法官们以脚粘泥巴身粘土的务实工作作风现场化解当事人三农矛盾纠纷。经统计,该庭受理此类案件37件,业已审结34件,调解率95.31%,优秀率90.27%,基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立案先到田间调解
凡是三农纠纷案件,该庭实行第一人接待立案负责制,谁接待谁与当事人到现场查看现情,并做调解工作,制作立案调解笔录后,再报庭长审核交立案庭立案。做到立案即了解案情,缓和矛盾。
庭审开到田间地头
凡是三农纠纷案件,该庭实行在田间开庭巡回审判制度。这样便于当事人感受法院重视案件处理,让当事人愿意在法官主持下解决问题,还便于法官现场化解矛盾,当事人现场达成了调解共识,从而促进问题彻底解决。
判后再到田间
对于没有达成调解的三农案件,该庭做到通知当事人到田间现场接受宣判,判后再组织双方在田间现场调解。现场分析双方问题症结,也分析双方上诉后法院的处理思路,以情理法交融引导当事人依法在判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