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2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 李贵日)“大家都是住在国省道沿线的村民,过马路前首先要停下脚步对左右两边进行观察,看看是否有车经过,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过……”这是10月12日上午,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中队负责人赵伍昌带领民辅警,在省道S231线沿线所城村、舜河村给村民上“交通安全课”的场景。
蓝山公安交警把“交通安全课堂”送到国省道沿线村组,以面对面讲解这种通俗易懂的宣教方式进行宣传,受到广大村民欢迎。住在国省道沿线村庄的村民日常出行相对随意,对交通规则了解不够,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认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鉴于此,蓝山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组织民警到国省道沿线村组向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给村民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结合本地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向他们讲解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并详细讲解过马路、夜间在马路上行走等观察注意事项,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切实提高国省道沿线广大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审:王柯沣,二审:严万达,三审:戴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