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5日讯(通讯员 唐述刚)近日,根据线索,永州市燃照中心、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冷水滩区市场监督执法大队联合行动,查处一批不合格燃气用金属铠装管130余根。
这批燃气金属软管是某燃气公司配送人员李某为牟取私利,擅自从外地发回永州,给永州市液化气用户更换用,因该批金属软管的使用年限仅3年,根据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6.1.7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等相关规定,低于灶具的使用年限(8年),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这批金属软管在物流公司被执法部门当场查扣,禁止在市场流通,为液化气用户杜绝了潜在安全隐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一审:王柯沣,二审:严万达,三审:戴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