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31日讯(通讯员 王成标 张荷晴 鲁朝晖)近日,笔者在宁远县中和镇了解到,全镇37个行政村,其中1个村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26个村成功创建县级文明村;5人先后获得“永州好人”提名奖、“宁远好人”和“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这是该镇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该镇落实镇、村书记责任制,建立镇级负总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方案》,推动镇文明实践所、村文明实践站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标准落地落实。组建镇级志愿服务队1支,村级志愿服务队37支,文明实践志愿队伍10451人,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紧紧围绕党的理论政策宣传、陈规陋习整治、乡村环境治理等进行规划立项,把握群众认知规律和接受习惯,建立管理、宣讲、工作、学习制度,培养志愿服务者说话能力,努力把志愿服务者打造成政策法规宣传员、人居环境保洁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文明新风引导员……让党的理论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使实践活动更接“地气”、更走“心”。
坚持每月不少于8次的标准,遵循群众“点单”,实践所、站“派单”,志愿者队伍“接单”,群众“评单”的服务流程,用好志愿服务“8+X”实践模式,先后举办“强国复兴有我”“安全生产月”“学雷锋”等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同时,瞄准群众最关心的“烦心事”“操心事”,开展防溺水、食品安全、反电信诈骗和防非法集资、助学帮困等实践活动,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据初步统计,自文明实践所、站成立以来,已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000余场次。
一审:王柯沣,二审:严万达,三审:戴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