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欧雨祥) 日前,永州市财政局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六五”(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自2011年以来,永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立足永州财政工作实际,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湖南、法治永州创建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五个结合”抓落实:即与自上而下的活动相结合普法、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普法、与学习培训相结合普法、与便民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普法验收相结合普法。紧扣财政职能,突出普法重点,“六个方面”抓规范:即规范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文书制发和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廉洁从政成为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同时,该局还获得全省财政先进普法办公室称号,工作人员杨军元荣获全省财政、欧雨祥荣获全国财政“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