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机关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6/11/11 13:08:45   来源: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作者:肖洪武   编辑:黄锐

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刁兰富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作总结发言(前排中间)

永州市公安机关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华声在线永州讯(记者 肖洪武 通迅员 宋云钊)11日,永州市公安机关召开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刁兰富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作总结发言。

  截至11月8日,全市共办理枪爆行政案件217起,破获枪爆刑事案件130起,摧毁非法制贩枪、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窝点7个,收缴非法枪支2072支、炸药火药800余公斤。收缴枪支、办理行政案件、破获刑事案件3项工作均暂居全省第一。

  10月14日,永州市委书记陈文浩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收缴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决定将专项行动上升为党政行为,成立高规格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严任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良任组长,将专项行动纳入全市综治考评,市财政解决专项举报奖励经费100万元。各县区也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工作保障、经费保障。刘新良副市长先后3次主持市公安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收缴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召开高规格的全市收缴整治部署会,传达黄关春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厅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收缴整治工作,动员全市民警踊跃参战、英勇奋战。市、县区公安机关和6个专业警种部门均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了收缴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通过宣读《通告》和《举报奖励办法》,组织乡镇单位、村民全面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责任状》、《无非法枪爆物品责任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枪支和涉爆物品。

  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从今年10月份开始,永州公安机关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

  枪爆无小事,民安重于山。永州公安机关持续加强缉枪治爆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打严防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全力消除枪爆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成效,近三年来我市未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

  典型案例:

  1、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东安县捣毁一处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非法枪支6支、子弹2300余发、火药2.2公斤、枪支零部件、钢珠若干,及时消除了一大社会安全隐患。10月13日下午,刑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分别在东安县新圩江镇唐某仁、李某意、彭某前、邓某桂家中缴获高压气枪1支、长管鸟铳1支、短管散弹枪1支、火铳2支,子弹若干。办案民警进一步加强侦查,在该镇大群村成功捣毁一处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窝点,抓获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富,当场缴获短管鸟铳1把、钢制弹壳16发、射钉弹2200余发、钢珠4000克、白火药500克、黑火药500克,查获大量枪支零部件和制作非法枪支的钢管、磨机、电钻等工具。

  2、冷水滩分局凤凰园、杨家桥、普里桥、黄阳司、杨村甸派出所联合作战,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两人,缴获黑火药成品130余公斤及硝酸钾、硫磺、黑炭粉若干。10月23日11时许,凤凰园派出所开展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宣传时,获悉冷区杨村甸乡大力元村罗某玉制造黑火药出售的线索后,火速赶赴罗某玉家中将其控制,现场扣押疑似爆炸物品44公斤。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罗某玉交代2011年来,利用民间传统配方,将硝酸钾、硫磺、黑炭粉等原料混合、非法制作黑火药3000余公斤,并以3元/公斤的价格销给冷区普里桥镇人钟某国等人,非法获利4万余元。办案民警继续追踪,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钟某国控制,在其家中当场收缴黑火药成品85公斤。经查,钟某国从事“红白事”放铳工作,先后从犯罪嫌疑人罗某玉处购买黑火药2500余公斤。

  3、道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汽枪铅弹75000余粒。11月1日,道县公安局白芒铺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抓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敏等三人。经查,周某辉以0.1元/粒的价格向肖某敏、蒋某燕非法销售汽枪铅弹30万余粒,共获利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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