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6/07/29 15:13:11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刘健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永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永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本次车改参改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主要是改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对参改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城区或规定区域),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4个层级。县(区)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按照5档细分,具体根据节支率、财政状况、保障范围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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