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恶意透支信用卡获刑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发布时间:2016/07/13 10:59:26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刘健

  女子申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透支消费5万余元后,潜逃外地。日前,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2011年5月,被告人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授信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后,分数次透支消费人民币5.756万元。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分三次通过邮政挂号信向王某送达了催款通知书,但王某拒绝还款并离开永州。2015年8月26日,王某被抓获归案,同年9月11日,王某偿还了所欠中国农业银行的透支款本息共计人民币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官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理性消费。如果因家庭变故或资金问题未能按时还款,持卡的市民应主动与银行沟通,商量延长还款日期或重新制定还款计划,避免逾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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