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祠堂:练好农村基层的调纠基本功
发布时间:2016/07/11 20:25:48   来源:为民网   作者:文静   编辑:李闻

  为民网讯(通讯员 文静)近几年来,农村地区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小事引发伤害事件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的社会治安稳定。为了更好的处理该类案件,打通农村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黄阳司法庭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狠练邻里矛盾的调处基本功,总结出一套调处农村常见纠纷的 “三字经”。近日,黄阳司法庭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丢失蜜蜂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承办法官活用这套“三字经”,成功调处该案。

  巡回法庭——抓细节

  首先,要善于巧抓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该案原、被告是邻居,2015年9月29日晚上,原告回家发现自家一箱蜜蜂不见了,怀疑是被告拿走了并与被告发生争执。10月30日下午,被告与其丈夫甄某气急冲入原告家里,摔打原告家里的物品并将原告打伤。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情属轻微伤。被告拒绝赔偿原告人身损害损失,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经过阅卷,认为双方原为睦邻,因偶发纠纷结怨,存在调解基础。数次调解中,被告反复强调原告污蔑她偷了蜜蜂伤害了她在十里八乡的信誉,原告必须给她放鞭炮赔礼,她才愿意赔偿原告的损失。被告虽然是个农妇,但是对声誉看得很重,如何让被告在面子上过得去是本案调解的关键。于是,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村委会,把巡回法庭的开庭地点设在了村祠堂,以便让更多的村民都来开庭现场旁听,在众人面前道清是非曲直,给原、被告一个说法。

  巡回法庭——有耐心

  7月5日上午,承办法官一早来到村祠堂,召集原、被告双方和围观的村民在一起唠家常、谈案情,围观村民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大家化身人民调解员纷纷做起了原、被告的工作,直言二人在事件发生前毗邻而居、相处和睦,何苦为了口角之争老死不相往来,各退一步不就好了。一个小时的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不疾不徐,不时引导村民展开话题,让原、被告双方面对面的把问题摊开讲,逐步缓解双方尖锐对立的情绪。

  巡回法庭——换位想

  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始终强调“换位想”的重要性,不厌其烦的督促原、被告双方换位思考,原告一家依靠养蜂为生,丢失一箱蜜蜂“病急乱投医”也是人之常情;被告一生本分,临老被说偷盗邻居家蜜蜂,气急伤人也可原谅。何况,原告不该未经调查就胡乱判断,被告再是气急也不该出手伤人。原、被告作为多年邻居发生日常摩擦再正常不过,大家都应该学会换位思考,为人处事对自己严格一些,对他人宽容一些,就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小。

  巡回法庭——说法理

  庭审开始,承办法官要求双方委托代理人围绕本案焦点即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伤情及相关费用问题展开辩论,并当庭认定了相关证据,向围观村民集中展示说明了我国法律在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只要能够确定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无论存在多少前因初衷,根据责任大小,侵权责任人都必须依法进行赔偿,给了被告一个明确的法律指引。

  庭审结束,原、被告在法官的陪同下走出祠堂,分别表示愿意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黄阳司法庭通过苦练调解基本功,运用全村联动化矛盾的方式快速办结了多起乡村邻里纠纷案件,做到了把矛盾化解在乡间、把问题解决于萌芽,打通了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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