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易佳良宣布启动仪式。 记者 王益群 摄
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易佳良亲手烧毁毒品。 记者 王益群 摄
永州市人大副主任杨海河烧毁毒品。 记者 王益群 摄
60余公斤毒品现场付之一炬、化为灰烬。记者 王益群 摄
禁毒妈妈联盟方阵亮相。 记者 王益群 摄
人民卫士主动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亮剑。势记者 王益群 摄
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详细情况。 记者 王益群 摄
市民认真观看禁毒宣传。记者 王益群 摄
华声在线6月24日讯(记者 王益群) 24日上午,永州市举行2016年“6.26”国际禁毒日公开销毁毒品活动。禁毒宣传栏排成长龙阵,禁毒志愿者们表演主题歌舞,志愿者代表举行禁毒演说,现场还举行禁毒知识抢答赛。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易佳良宣布公开销毁毒品,并手擎火炬,60余公斤毒品现场被当众付之一炬、化为灰烬。
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易佳良,市人大副主任杨海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良,市政协副主席唐运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禁毒办主任郑亚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秦建彪,冷水滩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唐满平,冷水滩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局长文声禄等领导与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和代表、冷水滩区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学生代表、禁毒妈妈联盟妇女代表、青年志愿者代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代表等一千多人一道参加销毁活动。该活动由永州市禁毒委主办,永州市公安局承办。
永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5年以来,永州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55起,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1202名,缴获毒品776.4公斤,侦破部督毒品目标案件12起、省督毒品目标案件8起,查处吸毒人员12954名。通过严打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全面攀升、公安队伍美誉度大幅提升。全力把永州打造成外地人向往、本地人自豪的无毒净土、治安高地、平安绿洲!”
夺取禁毒斗争全面胜利共创永州美好明天
据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易佳良介绍,“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举行公开销毁毒品仪式,目的是向全市人民表明市委、市政府禁绝毒品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动员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禁毒斗争,共同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浓烈氛围,加快建设品质活力、美丽和谐的新永州。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单位、部门的齐抓共管,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夺取禁毒斗争的全面胜利,共创永州美好的明天!
易佳良表示,厉行禁毒是市委、市政府一贯立场和鲜明主张。禁毒是国家大计,是政治责任,是历史使命。抓好禁毒工作,是党委、政府的应尽职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一份担当。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自觉与毒品作斗争,共同抵制毒品、防范毒品,发现身边有吸毒贩毒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筑牢防毒、禁毒大堤。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主动掌握毒品知识,了解毒品危害,知毒、识毒、防毒、拒毒,远离毒品侵蚀、健康阳光生活。希望禁毒志愿者们继续以禁毒为己任,努力当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和爱心使者,有效遏制毒品传播和蔓延。希望全社会真心关爱误入歧途的吸毒人员,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戒除毒瘾、重新燃起对生活的渴望。
易佳良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面对严峻复杂的禁毒形势和繁重艰巨的禁毒任务,以更大的力度持续严打毒品违法犯罪,以更高的要求不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以更严的措施全力整治毒品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毒品发展蔓延,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衷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自觉与毒品作斗争,共同抵制毒品、防范毒品,发现身边有吸毒贩毒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筑牢防毒、禁毒大堤。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主动掌握毒品知识,了解毒品危害,知毒、识毒、防毒、拒毒,远离毒品侵蚀、健康阳光生活。希望禁毒志愿者们继续以禁毒为己任,努力当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和爱心使者,有效遏制毒品传播和蔓延。希望全社会真心关爱误入歧途的吸毒人员,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戒除毒瘾、重新燃起对生活的渴望。
向毒品违法犯罪亮剑坚决打赢禁毒战争
永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良在仪式现场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毒品问题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祸害社会稳定、严重损害经济发展、严重侵害人民健康。禁毒工作是国家大计、是民生工作、是良心事业。打击毒品犯罪是公安机关的天职,禁绝毒品问题是全体市民的责任。
据刘新良介绍,201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击开路、防范为本,坚持主力攻坚主业、专业对付职业、警情主导警务,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百日会战、禁毒会战、严打盗骗毒亮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主动向毒品违法犯罪公开宣战、主动向毒品违法犯罪亮剑,主动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并己取得了丰硕战果。永州市缉毒执法、严打“盗骗毒”名列全省第一,禁毒会战排名全省第二,网络扫毒评为湖南省唯一的全国先进,各项打击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2015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55起,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1202名,缴获毒品776.4公斤,同比分别上升240%、300%和1180%;共侦破部督毒品目标案件12起、省督毒品目标案件8起;共查处吸毒人员12954名,其中,强制隔离戒毒3424人、社区戒毒2623人,同比分别上升230%、290%和190%。通过严打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全面攀升、公安队伍美誉度大幅提升。2015年,永州市市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和公安工作公众评价排名全省第2,社会治安民调排名全省第3。今年1-5月,全市刑事发案总数同比下降12.1%,其中,“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比下降16.8%。
刘新良向全市人民承诺:打击毒品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对犯罪分子的心慈手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永州人民热气腾腾的血性、对犯罪分子杀气腾腾的悍性。坚持打击开路、防范为本,既破大案、又打“零包”;既摧毒窝、又打团伙;既缴毒品、又追毒资,让毒枭“人死财亡”,坚决遏制毒品泛滥和蔓延,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查禁毒品问题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严打毒品犯罪不但要坚持,而且要坚持到底。全力把永州打造成外地人向往、本地人自豪的无毒净土、治安高地、平安绿洲!
永州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
据永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高和平介绍,2015年度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理毒品案件766件83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83人,重刑率22.02%。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持有毒品罪。2015年至今,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1件101人,审结28件91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57人;毒品案件受理数占我院一审案件受理数的37.35%。对2名毒品犯罪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顺利审理了一大批毒品大要案件,如被告人刁远波、罗玉青等14人制造毒品一案,涉案毒品氯胺酮达1314公斤;被告人李鹏等3人走私、贩卖毒品一案,涉案毒品麻古达50公斤;被告人王益云、杨德顺等6人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18余公斤。被告人阳长珠、阳付珠等7人贩毒毒品一案,涉案毒品冰毒、海洛因达13公斤;对这些案件的主犯均依法判处了死刑。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因吸毒而诱发的犯罪,如被告人周定林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雷利法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周华锋故意杀人案等等。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永州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应对:一是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针对严峻的毒品犯罪态势,我市两级法院始终依法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在立案环节严把入口,对可能判处重刑的案件由中级法院一审;抓大不放小,加大对零包贩卖、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末端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斩断毒品进入消费市场的最后环节;对毒品犯罪分子严格适用缓刑、管制,不适用免刑;加大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剥夺毒品犯罪分子物质享受和摧垮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二是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按照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要求,利用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沟通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及法律适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检察、公安机关通报上级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方面的内部要求和相关业务会议精神,统一执法尺度,形成强大合力,精准打击毒品犯罪。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毒品专业审判队伍素质。我市两级法院挑选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精良的审判人员组建毒品犯罪专业合议庭,定期集中学习毒品犯罪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不断提高毒品犯罪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为毒品犯罪集中整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宁远县“07.03”制造毒品案被破获
据永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高和平介绍,宁远县“07.03”刁远波、罗玉青等14人制造毒品案己被成功破获,并已审判。
2015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广东籍被告人刁远波及刘伟光、刁俊弘(均另案处理)分别伙同广东籍被告人罗玉青、杨剑龙、邱新润、胡伟强、欧阳远滔、黄进生、刘思强、欧燕良、杨育开和湖南籍被告人李加贵、周喜旺、李少利、李勇,先后4次在湖南省宁远县冷水镇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共计1314.6千克。其中:刁远波为主参与制造毒品2次,杨育开为次参与制造毒品2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771.6千克;罗玉青、杨剑龙、李加贵为主参与制造毒品3次,胡伟强为次参与制造毒品3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1307.6千克;周喜旺、李少利为主参与制造毒品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507千克;邱新润为主参与制造毒品1次、李勇为次参与制造毒品1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7千克;欧阳远滔、黄进生、刘思强为次参与制造毒品2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807.6千克;欧燕良为次参与制造毒品1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325.5千克。
该案经法院审理,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刁远波、罗玉青、杨剑龙、李加贵、周喜旺等五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少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邱新润、胡伟强等二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00元;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进生、刘思强、欧阳远滔等三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0元;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欧燕良、李勇、杨育开等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