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李茜 吕琴
父母因涉案双双被羁押,家中9岁的孩子一下子没了法定监护依靠。祖父母年近八旬、年老体弱,无力照料;孩子只能临时寄养在叔叔家,生活起居、日常学习、身心健康都难以长期稳定保障。摆在永州中院刑三庭合议庭面前的,除了定罪量刑,还有一道“案外题”:这个孩子怎么办?
事情要从近期该庭审理的一起夫妻二人共同涉刑案件说起。两名被告人被依法羁押后,合议庭在办案中核查发现,其9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陷入事实无人抚养困境。法官进一步走访核实:孩子祖父母均已年近八旬,无劳动能力,不具备监护照料条件;叔叔家虽临时接纳,但无法长期稳定保障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成长。
“判案是我们的职责,但孩子不能没人管。”合议庭没有就案办案,在依法审理的同时,主动关注孩子的生活处境和监护保障问题。永州中院刑三庭随即将情况上报,并牵头联动市民政局、市妇联和社区,组织开展多方座谈,深入社区细致摸排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实际状况。
座谈之后,各部门精准对接、协同发力:社区加快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申报工作,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市妇联同步对接关爱帮扶,提供生活救助与心理疏导服务。法院则建立案件审结后常态化回访机制,持续跟踪孩子后续生活保障、就学就读和身心成长情况,确保关爱不中断、帮扶不停步。
“司法应当既有雷霆尺度,更有温情温度。惩治犯罪是司法职责,守护成长是司法担当。”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欧阳韶勇表示。
据了解,目前永州中院已与永州市民政局等单位建立了沟通协助机制,案件办理过程中若发现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市县两级法院直接与对应层级的民政局反馈,民政局在接收反馈后推进相关未成年安置和帮扶工作。永州中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协作模式,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补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短板,让司法善意真正浸润每一位困境少年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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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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