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8日讯(通讯员 罗扬 陈一逸)8月27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永州市某公司诉被告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单方面解除行政协议一案。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区长李胜利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代表旁听了庭审。
8月27日,永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协议纠纷案,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区长李胜利(席位牌显示为“法定代表人”)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围绕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性及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李胜利全程参与庭审,就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做到了“出庭、出声、出效果”。他在庭上表示,区长出庭应诉,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定职责,更是尊重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目前,冷水滩区政府已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项目建设和历史遗留问题,以最大诚意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矛盾化解的“最优解”,力促政企双赢共赢。
此次区长出庭应诉,是永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永州中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能够直观体察群众诉求,正视行政执法存在的短板,推动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化提升。一场公开庭审,一次坦诚对话,不仅高效推动了个案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更是一堂直观深刻的依法行政实践课,有效破除了“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应诉不解纷”的难题。
永州中院将持续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助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定分止争、权益保障功能,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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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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