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勤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26-06-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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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书勤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刘书勤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永州市人大常委会

责编:严万达

一审:郭利

二审:严万达

三审:李寒露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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