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建好公益诉讼赔偿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落地转化
发布时间:2023/01/26 11:13:59   来源:新湖南   编辑:吴方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6日讯(通讯员 陈田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近日,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资金,意在全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落地转化,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据悉,东安县人民检察院细化配套机制,抓实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依法合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跟踪问效”原则,细化适用范围,严格设置审批、验收等流程,保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深入研究使用方案,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有机结合。并凝聚部门合力,构建能动格局。与水利、林业、县河长办等多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河检查,加大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检察监督力度,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生态建设的法律保障作用。

一审:吴方明

二审:唐善理

三审:戴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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